實名制、禁刷客 陸擬頒新法嚴管網路商店
大陸工商總局正研擬管理辦法,要實施網路商店「實名制」,並禁止「刷客」、網路水軍及故意以惡評攻擊對手等7類不正當網店競爭行爲。
大陸2010年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爲管理暫行辦法」,但隨着網路交易規模越來越大,暫行辦法已經難適應需求。根據大陸官方統計,今年上半年電子商務比去年同期增長45.3%,累計交易額達到4兆9800億元(人民幣,下同)。
大陸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1日公佈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在暫行辦法基礎上將原規章名稱修改,對網店不得從事的不正當競爭進行了擴充,擬禁止7類不正當競爭行爲,最高可處罰3萬元。
被禁止的7類行爲包括:仿冒知名網站的域名、名稱、標識等,造成混淆;擅自使用、僞造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電子標識;以虛擬物品爲獎品進行抽獎式的有獎銷售,虛擬物品在網路市場約定金額超過法律允許的限額;以虛構交易提升商業信譽;以違背事實的惡意評價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非法技術攻擊競爭對手的網站或網頁,造成競爭對手無法正常經營;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爲。
也因此,僱用「刷客」(藉助軟體,人爲增加部落格訪問量的一種作弊行爲)、「網路水軍」(受僱網路公關公司,爲他人發帖回帖造勢的網路人員)提高信譽,或給出誘導性評論,都被明確禁止。
另外,「意見稿」指出,從事網路商品交易應辦理工商登記註冊;不具工商登記條件的自然人則應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提交真實身分等資訊,實名登記。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表示,消費者在網上交易處於弱勢,權益受到侵害時常面臨舉證難、投訴難等問題,實行「實名制」迫在眉睫。劉俊海還說,禁止7類不正當行爲,有利維護網路交易公開公平的市場秩序,防止劣幣驅逐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