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起!法院門口「瞄準撞殺」律師 莽夫:他氣焰太囂張
▲臺南夫妻到臺南地方法院打離婚官司,莽夫竟在地院前駕車衝撞,導致律師當場、妻子重傷搶救中。(圖/翻攝畫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市洪姓男子(44歲)與李姓妻子(44歲)17日下午協商打離婚官司,但開完庭後,洪男竟駕駛紅色廂型車高速衝撞李妻及陪同律師黃政雄(44歲),黃當場慘死、而李妻目前仍在搶救中。法界人士對此痛批,地院前殺人是「臺灣司法史上頭一遭」,簡直就是挑釁法律公信力,籲請檢方、法官從重量刑。
警方調查,肇事的男子洪當興與妻子李怡慧結婚多年,2人育有一對兒女,長女13歲、次子10歲,夫妻倆在臺南經營火雞肉飯餐廳;日前洪男與李妻因個性不合而分居,李遂暫時搬回桃園孃家,2人正在協商離婚事宜,而17日下午開庭就是商討兒女監護權歸屬。
17日下午2時20分,李妻在律師黃政雄的陪同下前往臺南地院家事法庭與洪男召開離婚協議。下午3時39分協議結束,李妻與黃政雄沿着法院連通道走出,準備前往取車,一路上還在商討案情;豈料這時洪男卻駕駛紅色廂型車高速駛近,猛力朝李、黃2人衝撞並輾過,黃政雄來不及閃躲,當場身亡;而李妻則身受重傷倒臥原地。
▼強大的撞擊力道讓廂型車擋風玻璃全碎、鈑金也嚴重凹陷。(圖/記者林悅攝)
洪男肇事後下車呆站在原地,一旁的的法警見狀急忙協助通報。警方趕抵現場後,立即將洪男逮捕,並將重傷的李妻及失去生命徵象的黃政雄緊急送醫治療,無奈黃在到院前宣佈急救無效死亡;而李則是全身挫傷、大量內出血及多處骨折,傷勢非常嚴重,目前仍在成大醫院開刀搶救,情況相當不樂觀。
在接受警方偵訊時,洪男供稱,因調解過程中黃政雄氣焰囂張,且走出法院後,2人還針對離婚官司高談闊論,他一時按耐不住怒氣,纔想開車趨前「嚇嚇2人」,怎料卻一時「亂了心緒」,方向盤越來越偏,最後竟筆直地「瞄準」2人撞上並輾過,造成黃政雄當場慘死。
▼重傷的李妻緊急送往成大醫院,目前還在開刀搶救中,尚未脫離險境。(圖/記者林悅翻攝)
據悉,死者黃政雄畢業於政大法律系,現於桃園市與另外3名律師開設事務所,已有17年律師執業經歷,爲了協助這起離婚官司,還特地南下臺南登錄執業,怎料竟會惹來殺身之禍。黃妻在接獲丈夫死訊後,晚間8時許趕抵醫院撫屍痛哭,「怎麼可以留下我一個人?」、「不是說好一起白頭偕老的嗎?」直到1個多小時後,黃妻情緒才逐漸轉趨平穩,並在葬儀社人員陪同下,將遺體移往殯儀館。
針對整起案件,臺南地院17日晚間9時發佈新聞稿表達遺憾、哀悼。臺南地院指出,本件家事調解事件過程平和、程序正常,男女雙方同意離婚,並就子女監護及夫妻財產事項達成協議、做成調解筆錄,過程中並無激烈衝突或爭執。怎料調解結束後,洪男竟駕車撞死律師,臺南地院除嚴正譴責暴力行爲外,同時呼籲案件當事人應冷靜、理性面對,處理訴訟糾紛。
黃男的暴行也引起法界人士羣起反彈,直呼在地院前殺死律師還是臺灣司法史上頭一遭,痛批洪男目無法紀、明目張膽挑釁法律公信力,若不從重量刑,未來可能還會引起其他兇徒爭相模仿;由於洪男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法界人士也籲請檢方、法官能夠從重量刑,維護律師人身安全及司法公信力,以端正視聽。
▼黃男的暴行引起法界人士譴責,痛批是挑釁司法公信力。(圖/記者林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