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關最久死囚聲請再審 要勘驗楊日松法醫鑑定報告結果出爐
史上關最久的死囚陳憶隆聲請再審,法警押解陳憶隆。(本報資料照片)
因擄人勒贖且共同殺人遭判死定讞的陳憶隆,2000年遭判死刑定讞後,至今未槍決,他多次聲請再審被駁回後,去年又向法官聲請再審,請求勘驗當年楊日松法醫(已逝)的鑑定報告,釐清死者屍體是遭火焚燒或硫酸所造成,臺灣高等法院認定非新事實與新證據,裁定駁回再審。可抗告。
檢方指控,1995年徐自強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在泰國死亡),擄走黃春樹後押到汐止山區殺害棄屍,黃銘泉等人財迷心竅、還向家屬勒贖7000萬元。警方獲報將準備取贖款的黃春棋逮捕,黃供稱徐自強、陳憶隆爲共犯,3天后警方宣佈破案,黃和陳一審被判死刑,隔年徐男在律師陪同下投案後,也被判處死刑。
2000年最高法院維持更五審死刑判決,將徐、黃、陳判處死刑定讞,不過,徐自強歷經檢察總長提起5次非常上訴,2016年更九審認爲,黃、陳指控徐自強的證詞,前後不一且違背常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改判徐自強無罪,檢方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52歲的陳憶隆聲請再審主張,原判決認定黃春棋與他對死者屍身潑灑硫酸,這是採用楊日松法醫出具之鑑定書爲證據,但當時的刑事警察局函文內容記載死者「死者並無強酸(如鹽酸、硫酸)腐蝕或皮膚脫落之痕跡」原判決所認犯罪事實與原判決所採鑑定不相適合已至爲明確,亦已影響本案事實之認定。
高院認定,陳男聲請再審並非新事實及新證據,聲請勘驗原判決業已審酌驗斷書之出具法醫楊日松的鑑定結果也無必要,他的再審聲請理由並不足以動搖原判決,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