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頭砸地檢大門恐嚇法警 囂張男稱被監控「1原因」改判無罪

指被單位監控20多年的李姓男子到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丟石頭砸破大門,因患思覺失調症且無恐嚇法警之意獲判無罪。(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李姓男子自覺被某「單位」監控20多年,去年8月12日上午先跑到高雄地檢署第二辦公室,丟石頭砸破大門玻璃,再跑到高雄地方法院,拿着石頭對值班法警叫囂,被依恐嚇及侮辱公務員罪起訴,一審被判刑6月。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爲李男是因思覺失調症引起妄想所影響,並無加害他人之意,改判決無罪確定。

檢警調查指出,李男聲稱被「單位」監控20多年,多次向檢方、法院、國安單位提告都無效,檢方都直接簽結未再偵辦,令他心生不滿。去年8月12日上午,他跑到雄檢第二辦公室叫囂,當天是假日,沒有法警、保全在場,他拿起一顆拳頭大小的石頭,砸碎二辦大門玻璃,令在辦公室內辦活動的人員嚇一跳,急忙報警查辦。

李男接着又跑到鄰近的高雄地方法院一樓法警室,對着對值班法警叫囂「爲什麼我案子都沒下文」、「你怎麼不講話呀,他單位晚上影響我20幾年了,3任總統都知道捏稱」拍打辦保櫃檯桌面,將石頭砸在桌上,大聲說「我跟你講,我明天再來,這顆石頭留着你留念」。

法警通報轄區警方將李男逮捕,依恐嚇、毀損公物等罪送辦。因李男居無定所,檢察官訊問後,認爲他有逃亡及再犯之虞,訊後依毀損公物、恐嚇等罪聲押,法院裁定收押。後檢方起訴,一審判刑6月。

李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爲李男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基本認知功能有障礙,妄想自己被一個「單位」的國家機密組織長期監控,到處申告沒有結果,當天是受妄想的申告案件沒有結果,心生不滿纔會到雄檢二辦丟石頭及到高雄地院大聲咆哮、恐嚇法警。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李男思緒及認知確受思覺失調症影響而與常人明顯有異,他抱怨司法體制未能及時處理他所提問題,並將石頭留置現場,並無加害法警之意,檢察官所指尚難積極證明李男有恐嚇、侮辱公務員犯行,判決他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