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聯合地方衛生局稽查 臺鹽生技「納豆紅麴膠囊」標示不清罰9萬

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合作,執行「113年微生物類來源機能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圖/食藥署提供

近年養生風氣盛行,除飲食均衡外,也有不少民衆會購買健康食品,衛福部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聯合稽查發現,臺鹽生技的納豆紅曲膠囊,使用納豆菌發酵物,但未標示成分中的麥芽糊精,裁罰9萬元;東陽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同時存放逾期原料羅漢果和田七人蔘花,總共被開罰14萬元。

食藥署與地方衛生局合作,執行「113年微生物類來源機能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微生物類來源機能食品國內製造加工業者之產品原料、作業環境及品質管理進行稽查及抽驗,總計查覈52家業者、抽驗58件含紅曲成分的產品、原料及色素,均已改善或符合規定,不過查覈84件產品外包裝標示,其中9件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9件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主要缺失爲內容物成分未完全展開等。另查獲2家業者存放逾期品,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規定處辦完畢,其中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技二廠,因使用的原料納豆紅曲膠囊使用的納豆菌發酵物,未標示其成分中的麥芽糊精,因違反食安法第22條,依第47條裁處9萬元罰鍰。

魏任廷指出,如完整包裝食品外包裝標示不符合食安法第22條或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或依同法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臺南市衛生局審酌業者資力等因素,裁罰9萬元。

其餘違規業者中,由臺南市衛生局裁罰的,還有天一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查獲3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總計裁處新臺幣8萬元整罰鍰;東陽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總計裁處新臺幣8萬元、存放逾期品裁罰6萬元,總計14萬元;三友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1件產品標示不符定,裁罰3萬元;金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科分公司1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裁罰4萬元。

另外,還有1件由南投縣衛生局裁罰,爲北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者被查獲存放逾期食品添加物苯甲酸鈉、蔗糖素、食用紅色6號調合粉,依食安法第44條,裁處7.2萬元罰鍰。

食藥署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以確保食品安全衛生,查獲違規情事將依法處辦,如完整包裝食品外包裝標示不符合食安法第22條或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或依同法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或原料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