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600元藝Fun券 國表藝送200元商店紙本抵用券
振興三倍券推出後,文化部再推600元藝Fun券,專爲藝文活動使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另外再加碼200元商店紙本抵用券,可在國表藝中心轄下三館使用。圖爲國家兩廳院。(李欣恬攝)
振興三倍券推出後,文化部再推600元藝Fun券,專爲藝文活動使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以下簡稱國表藝中心)表示,另外再加碼200元商店紙本抵用券,可在國表藝中心轄下三館,包括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的商店與停車場 或加入會員的會費使用。
國表藝中心的200元商店紙本抵用券的領取方式是,在兩廳院售票系統使用600元藝Fun券消費, 每使用一次就 可以領取一份200元商店紙本抵用券,每場館限換一次。面額爲4張50元,使用上不找零。
例如:在兩廳院售票系統使用藝Fun券,買一張300元票券,在國家兩廳院櫃檯可兌換一份200元商店紙本抵用券;下次再繼續在兩廳院售票系統使用藝Fun券,買一張300元票券,可再到臺中國家歌劇院櫃檯兌換一份200元商店紙本抵用券。
200元商店紙本的抵用範圍,包括國表藝中心轄下三館的各大商店、停車場,並可與原有的會員折扣同時使用,申辦場館會員可折抵入會費。
此外,臺中國家歌劇院另外提出,不使用振興券、藝Fun券或200元商店紙本抵用券,都可使用的優惠,包括自7月15日至12月31日,在歌劇院駐店、NTT紀念品店當日消費累積滿額500元,可兌換歌劇院VVG的50元抵用券一張,限量5000張。當日消費累計滿1000元,贈送歌劇院2021年曆,限量50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