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蹲廁所 男下樓代交貨 「這原因」遭判刑10年半

高雄翁姓男子前年7月替董姓同居友人下樓交付物品給陳姓藥腳,事隔第二天,楠梓分局查出,陳當天所取貨物,就是甲基安非他命,翁男因涉犯毒品罪,被列爲被告,由於,翁男前後供稱矛盾,法院審理時還矢口否認犯行,橋頭地院一審判他10年半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檢警偵訊時,翁男供出毒品來源爲鄭姓男子,且明知董男販毒,仍會帶客人上樓或協助下樓交貨,而案發當天,因董男上廁所之故,他才下樓協助交貨,翁坦言,知悉交易物爲甲基安非他命。

不過,翁男於法院審理時,卻推翻先前自白陳述,不僅矢口否認知悉販毒一事,對當天交付物件外觀陳述,也不相同,而董男出庭證詞明顯袒護翁男,甚至一度否認請翁男交付毒品給取貨藥腳。

由於,翁、董二人同居六坪大套房,藥腳上樓交易販毒時,翁男坦言,董男並不會刻意支開他,照常理判斷,翁不難得知董販毒事實;此外,檢警查出,翁案前曾與毒品上游鄭姓男子交涉毒品調貨,並有對話紀錄截圖,可見翁實質從事毒品調貨聯繫事宜。

據悉,翁男從事配管工程工作,月收入約6萬元,法院審酌,翁所涉毒品交易次數1次,對象僅1人,數量、價額非巨,但翁男矢口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之意,並考量翁男交付毒品參與分工,雖非居主導地位,也未從中分得販毒價金或利潤,不過,翁男過去就有施用毒品遭判刑紀錄,法院依此量刑。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古和純/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