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爆內線 「致新科技」董事判繳犯罪所得獲緩刑
臺北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股票上市公司「致新科技」2018年公佈重大訊息,將收購上櫃公司臺灣類比科股份,致新董事王陳淑貞事先獲悉後,利用女兒帳戶買進類比科股票89張,不法獲利98萬8700元,臺北地檢署依法起訴王陳淑貞,考量她已繳回犯罪所得,請求法院減輕其刑。臺北地院日前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判處王陳淑貞1年10月,緩刑2年。可上訴。
起訴指出,致新科技公司2018年12月5日在公開資訊觀測裕公告利多訊息,指致新公司將以每股23元收購上櫃的臺灣類比科公司股份5%至90.07%,公開收購價溢價逾36.9%。
致新公司董事王陳淑貞,於2018年10月間到董 事長辦公室敘舊時,自董事長電話言談間得知收購類比科案細節,遂自10月18日至11月27日,以每股均價11.69元密集買進類比科股票89張,同年12月11日以均價22.8元賣出,不法獲利98萬8700元,涉嫌內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