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不成強拆屋 惡男遭訴
52歲陳姓男子爲蓋房子,去年1月竟謊稱已取得房屋所有權,涉託人強將朱家老屋拆光,值錢的金飾、戒指和傢俱,甚至朱家神主牌,通通運回自己家,遭彰化地檢署依竊盜、毀損建築物等罪起訴。
起訴指出,陳男自2014年起陸續收購彰化市區成功路段好幾筆土地,打算興建住宅,其中朱家3兄妹共有的老房子拒賣,陳男多次聯繫朱氏兄弟欲買屋不成,去年農曆年前,竟託人僱工拆屋,再打電話告訴朱男,稱老家已被颱風吹倒,朱男返家發現老房子被拆光,憤而報警提告。
朱男向檢察官表示,老家原由母親與妹妹同住,母親生前遺言交代房子留給小妹,但母逝後妹妹卻離家失聯,他們僅逢年過節纔會返回老家查看。
拆屋的李姓工人證稱,陳男出示地籍圖謊稱已買下整排房屋,說屋內物品屋主都不要了,他操作挖土機拆房子時,屋內的櫃子、冰箱等都交由陳男處理,或請清潔公司載走,施工第3天時才發現屋內有供奉神主牌,停工4、5天后又施工3天才全部拆除。
陳男雖坦承僱工拆朱宅,但矢口否認毀損、竊盜犯意,案發後又騙朱男兄弟籤立意向書,謊稱「他們要求1000萬元賠償,根本無法和解」,意圖形塑兩人貪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