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季非法旅宿再增百家、罰近2千萬 7縣市逾百家都非法

疫後觀光旅遊復甦,旅館、民宿也遍地開花。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

疫後觀光旅遊復甦,旅館、民宿也遍地開花。根據交通部觀光署統計,今年首季未合法旅館、民宿較去年同期再增加107家,總計稽查開罰非法旅宿225次、1976.6萬元。在非法旅館中,以臺北市298家最多,全數爲非法日租套房,臺中市、宜蘭縣及高雄市也破百家;民宿方面,屏東縣、南投縣及臺東縣也超過百家未合法。

根據觀光署統計,今年首季總計有3323家合法旅館、1125家遭列管未合法旅館(非法旅館342家、日租套房783家),佔整體旅館家數25%,其中又以臺北市298家最多,全數爲非法日租套房;臺中市也有221家(非法旅館14家、日租套房207家);宜蘭縣則有143家,全數爲非法旅館;高雄市也有118家(非法旅館12家、日租套房106家)。

觀光署今年首季稽查475家次合法旅館、203家次未合法列管旅館,總計開罰151次、1639.4萬元,其中又以臺北市、臺中市各開罰36次最多,分別開罰359萬元、370萬元,臺南市也開罰27次、322.4萬元。

在民宿方面,根據觀光署統計,今年首季全臺有1萬1667家合法民宿、661家遭列管未合法民宿,佔整體民宿5%,其中又以屏東縣156家最多,其次爲南投縣140家,臺東縣也有126家,均破百家。

觀光署首季稽查合法民宿2071家次、未合法民宿67家次,總計開罰74次、337.2萬元,其中又以花蓮縣開罰25 次、108萬元最多,南投縣、宜蘭縣各開罰17、16次,皆罰69萬元。

觀光署表示,今年首季合法旅館3323家,較去年同期減少3家,變動0.09%不大,應爲個別業者經營考量而進退場的結果。至於未合法列管家數1125家,較去年同期增加83家,主要是都會區的日租套房增加,顯示部分業者在未合法登記前即投入市場,而被地方政府列管。

觀光署表示,今年首季合法民宿有1萬1667家,較去年同期增加699家,說明民宿爲家庭副業,以自宅空閒房間經營,相較旅館易因經營成本考量而停歇業,民宿較不受影響。未合法民宿列管家數661家,較去年同期增加24家,主因地方政府積極稽查致原先列管家數增加或歇業,互爲消長結果。

觀光署也說,部分縣市檢查、稽查家次、罰鍰次數及金額較去年同期減少,主因各地方政府依年度檢(稽)查計劃,每季執行能量不同,而有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