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選舉期間受陸招待旅遊涉反滲透法 北市21名里長全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

去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綠營民代爆料北市基層里長組團赴大陸接受招待介入選舉,檢調大規模偵辦,鎖定藍營傳統票倉的臺北市文山區等區的41名里長涉犯《反滲透法》,引發議論。臺北地檢署調查認定,21名里長赴陸旅遊,雖受陸方招待,但19名團員里長並非全數知悉接受招待,另負責招攬的里長曾寧旖、劉宗勳2人未明示或暗示其他里長投票支持特定人,沒有證據證明有影響他人投票意向的主觀犯意,使有少數里長返臺後參加特定政黨活動,亦屬個人言論自由;21人罪嫌不足,24日全部不起訴。

本案爲檢調在選舉期間依據《反滲透法》偵辦基層里長赴陸旅遊介選案,不起訴人數最多的案例。

去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期間,民進黨北市議員爆料,指陸方透過北市基層里長揪團赴大陸旅遊落地招待,6天5夜只要1.5萬元團費,質疑大陸是有組織性以里長爲首的統戰行爲,而里長返臺後支持特定政黨及候選人,並稱臺北市至少有3分之1的里長已赴大陸接受陸方招待,影響臺灣選舉。

去年12月15日,檢警調及移民署偵騎四出,兵分6路搜索臺北市文山區興家裡、明興裡、忠順裡3名里長、裡辦公室,並依涉嫌人身分傳喚全臺北市41名里長到案。本案是北檢在總統大選期間首度偵辦的《反滲透法》案,涉案里長人數高居全國之冠。

檢警調傳喚的41名里長,包含文山區、信義區、松山區、中正區、萬華區,大部分是藍營傳統票倉,被約談者包括文山區里長聯誼會現任會長的興家裡長劉宗勳、前任會長的忠順里長曾寧旖在內,都是堅定支持藍軍的里長,引發關注。

警調獲報,指曾寧旖2023年2月起,以文山區與大陸上海市崇明區爲姊妹區名義,規劃組團赴上海交流,參加者僅須自付來回機票費、旅行社代辦費、伴手費共1萬5000元,其餘食宿、交通等均由上海市臺辦資助。

曾女與上海市松江區臺辦主任陸鋒、科員薛磊、崇明區臺辦副主任顧紅英等人聯繫赴陸細節,與劉男招攬文山區19名里長及其妻子、家人一行,於2023年9月1日赴大陸上海旅遊,期間團員應主持人要求高喊「兩岸一家親」的政治口號。

同年9月7日返臺後,曾女持續與陸方聯繫,陸方要求曾女提供國民黨文山區黨部主委宋苡瑋資訊,並參加宋舉辦的固本會報,帶頭高喊賴士葆加油、國民黨加油、凍蒜,涉嫌違反《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罷法》。

但檢方調查時,21名里長均否認犯罪。檢方認爲,21名里長赴上海旅遊,確受陸方食宿招待,縱使赴陸期間有部分人士曾喊「兩岸一家親」,雖然該用語爲陸方創設,但我方政治人物也經常引用作爲口號,表達向陸方釋出善意,因此21人辯稱這句話是希望大家都好的意思,並非毫無憑據。

而且參加的19名里長並非全數知悉有陸方招待情事,難認19人有收受低團費的不正利益的認知,加上沒有證據證明招攬的曾女、劉男2人在旅行途中有明示或暗示其他19人必須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或政黨,因此難認2人有涉犯《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罷法》的主觀犯意,縱使有1名里長返臺後參加特定政黨及候選人的造勢活動,此屬該里長個人的政治性言論,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

檢方強調,雖然21名文山區里長,於總統立委選舉期間赴陸接受招待、且曾女返臺提供陸方有關北市文山區選舉情資,其時機及身分均敏感,行爲極易引起爭議,但沒有證據證明21人涉犯《反滲透法》、《公職人員選罷法》嫌疑,全部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