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反滲透法送辦 周慶峻死亡不起訴結案
「中華愛國同心會」被控接受大陸國臺辦政黨局資助,在臺發展組織並以暴力手段抗議法輪功、恐嚇推動「反送中」的香港民運人士。臺北地檢署(見圖)5日將會長及成員4人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調查局懷疑「中華愛國同心會」接受大陸國臺辦政黨局資助,在臺發展組織並以暴力手段抗議法輪功、恐嚇推動「反送中」的香港民運人士,將創會會長周慶峻及成員蕭勤、副會長李有明、「抗日協會」理事長鄭建炘4人送辦。但臺北地檢署因周死亡,其餘3人罪嫌不足,5日不起訴周男4人,另通緝周妻林明美、該會秘書長張秀葉2人。
另外,調查局指控周慶峻受中共資助推動抗議罷免前高雄市長韓國瑜活動,涉犯《反滲透法》第4條第1項罪嫌,但檢察官因周死亡依法不起訴,成爲蔡政府自2020年1月15日公告實施《反滲透法》以來,首起不起訴案例。
調查局指控,周慶峻夫妻2011年在大陸湖北省投資人民幣20萬開設魚塘,與當地臺辦接觸後,接受國臺辦政黨局、湖北、廈門臺辦人員資助,陸方以每月臺幣10萬,資助周男夫婦在臺發展組織。
周男夫妻2019年自大陸攜帶美金1萬元及人民幣2萬元來臺,指示秘書長張秀葉作爲該會經費,及在臺發展組織,該會即長期抗議法輪功、暴力恐嚇臺獨及港獨等。
周另支持鄭建炘成立臺灣人民抗日協會,2019年國臺辦政黨局邀請愛國同心會、抗日協會人員赴廈門參加海峽論壇,規畫以暴力恐嚇推動「反送中」的民運人士,甚至發動抗議罷韓行動,調查局因此依違反《國安法》、《反滲透法》等罪嫌將周男等人送辦。
北檢認爲,國安法規定不得爲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僅單純加入組織並不在該法處罰範圍內,認定蕭勤3人行爲不構成國安法;周慶峻因死亡,依法得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