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人擬外出工作 司改會:樂見改革
邱太三下午與媒體茶敘,他表示,爲讓收容人提早適應社會,研擬是否讓假釋或即將出獄收容人提早半年或1年,白天去工作,晚上回監所;至於上班地點考慮是否納入國營事業或法務部。
矯正署官員表示,現行受刑人實施辦法有相關規定,獄中表現良好符合資格者,可外出上課或工作,例如有受刑人白天外出上職業或技能訓練班。外役監則有外役僱工制度,由監所主管帶領符合資格的收容人外出工作,下班後再整隊帶回監所。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監所擁擠問題與矯正功能不完善,其實詬病已久,司改會樂見法務部長一上臺,就針對這個問題,勇於提出解決方法,不過具體成效還是要等事後才能評估。
一名前監所管理員表示,目前雖有相關規定,但因爲條件嚴格,適用對象少,難以紓解監所超收問題。若想放寬適用範圍,矯正機關除了修法放寬標準,對內必須建立有效的篩選機制,挑選出外出風險低的收容人;對外則需加強就業媒合,增加企業者聘僱更生人的意願。10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