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投資主被動式ETF 擬設限10%

金管會官員說,方向上來看,會訂定壽險投資主動式或被動式ETF的單一比率限制,但要訂10%或更高,由業者討論出可接受的公約數再研議。

據瞭解,19日討論主動式ETF投資,官員表示,主動式ETF馬上要上市,如保險法規沒有過,保險公司就無法投資,因壽險投資是採列舉式,主動式ETF是新商品,勢必要修法。官員指出,現在壽險投資ETF是採「總量」管制,適用保險法第146條之1第一項第六款的「其他有價證券」,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可運用資金的10%,但針對壽險業投資單一檔ETF的比率,並未特別限制。考量主動式ETF與基金相似,現行壽險投資單一檔基金有不超過10%限制,因此才找業者開會,看是否可套用在主動式ETF上。

據悉壽險業者並未太大反彈,一是因接軌考量,因接軌後主動式ETF或基金是放在FVPL,持有過多部位損益表會不好控制;二被動式ETF是否與主動式ETF維持監理一致;三不溯及既往,但持有舊ETF部位是否要逐步處理。

官員指出,爲解決2019年期間壽險包檔債券ETF的情況,2020年證期局曾訂出ETF投資人分散原則,單一投資人持有ETF比重不超過50%,規模未達30億元的ETF則是單一投資人持有比重不超過70%。近年因散戶涌進ETF市場,目前壽險持有單一檔ETF超過50%~70%的很少,當初爲扶植ETF市場因此不作限制,現在情況不同,這時訂定單一檔投資比率是很好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