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贈輔具被列入收入 連體嬰張忠義申請紓困貸款被拒直呼「不公平」
亞洲第一個分割手術成功的連體嬰張忠義,因受贈輔具的費用被列入所得,導致不符合年收50萬元以下的資格,無法申請勞工紓困貸款,張忠義直呼非常不公平。(賴香伶辦公室提供)
紓困4.0上路後,政府推出各項紓困措施補助,勞動部更推出勞工紓困貸款方案,不過,今年新增去年或前年收入須在50萬元以下的申請資格,導致不少人無法申貸。亞洲第一個分割手術成功的連體嬰張忠義,雖然月薪僅2萬多元,但因受捐贈輔具費用被列入所得,導致不符合申請資格,被拒於門外,張忠義直呼「真的不太公平」。民衆黨立委賴香伶呼籲勞動部,應檢討現行門檻,落實照顧身障弱勢族羣。
張忠義指出,因受到疫情影響,去年有申請勞工紓困貸款,今年想在申請時,卻被銀行告知不符合申請資格,原因在於今年增設年收入50萬元以下資格限制,他雖然月薪僅2萬多元,但因爲捐贈輔具費用被納入所得,因而不符資格。
「真的非常不公平」,張忠義無奈表示,因爲收入有限,真的有申辦紓困貸款的需求,卻因爲接受捐贈的輪椅被納入收入,導致收入變多,他的狀況並非個案,身邊友人也有類似經驗,因演講費用及慈善團體捐助被列入所得,無法申請紓困,不僅讓身障朋友身心受創,也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無法得到幫助。
身障者鄭煌清也說,先前有存款幾十萬元的積蓄,加上與同住的父母名下有不動產,導致他多項補助無法申請,政府設立的門檻很奇怪,紓困方案對自食其力的身障者更是太嚴苛。
對此,賴香伶要求勞動部,針對身障勞工在申貸時,如有捐贈收入如何調整排除;且年收入50萬以下的申貸門檻,讓許多基層及弱勢勞工無法申請,應儘速檢討、擴大放寬申請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