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桶屍命案家屬求償 7嫌判賠1257萬元
男子徐德益2017年間與同夥聯手先後虐殺蔡姓少女、黃姓男子,並分別裝桶棄屍。圖爲警方起獲桶屍。(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2021年發生駭人聽聞的雙桶屍命案,徐德益、王閔正等人聯手先後虐殺16歲蔡姓少女、54歲黃姓男子後裝桶棄屍,一審判徐2個死刑、王無期徒刑,附帶民事求償部分,臺中地院判徐等7人共賠償被害人家屬1257萬多元,其中給付蔡女雙親892萬元、給付黃母及黃的女兒共365萬元。全案可上訴。
2016年間,假釋中的35歲男子徐德益與王閔正從事土地仲介買賣,王的16歲蔡姓女友也在徐手下做事,但她多次力阻男友與徐共事,並因故與王分手。蔡女與徐的15歲陳姓女友不睦,陳女被家人通報失蹤,徐等擔心蔡女向警方舉發,因而起殺機。
徐等人在2017年5月間輪番灌醉蔡女後,陳女、王男與徐聯手將蔡女虐殺死亡後以塑膠桶裝屍,事後徐還對外宣稱,蔡女因捲款300多萬潛逃失蹤。
徐2018年間透過黃男介紹認識何男,佯裝爲何父辦理土地貸款,卻私下賣地騙走2000多萬元,遭何男提告。土地糾紛案開庭時,徐發現黃男證詞對他不利,2019年6月間將黃強押到太平區養狗場痛打、強行注射毒品,並持槍擊斃後,將黃男屍體裝入塑膠桶載往山區掩埋。
徐等虐殺2人手法兇殘冷血,一審判徐2個死刑、王無期徒刑,目前上訴二審中。蔡女雙親及黃男的母親、女兒對徐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臺中地院民事庭審理後,判徐、王及陳應給付蔡父、蔡母各240萬、652萬3465元;徐及6名同夥應給付黃母及黃的女兒共365萬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