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溝蓋破損 女童受傷求償無門
4歲女童因水溝蓋破損受傷,家屬董媽媽(左)17日與議員彭佳芸(右)一同召開記者會,經過半年求償無門,且公所還要求家長自行提告,控訴政府單位態度消極。(劉瑋晴攝)
新北市三重區4歲董姓女童在2023年7月因大仁街某便利商店門前水溝蓋嚴重破損,不慎踩踏後,導致右腿嚴重撕裂傷,但事後董母卻得自行與承包商聯繫,又遭區公所、市府及包商互踢皮球,求償無門,經半年折騰未果,17日由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彭佳芸陪同舉行記者會,痛訴公所失能,彭也痛批市長侯友宜的「安居樂業」淪爲空談;三重區公所則迴應,會持續與家屬協調,絕不迴避。
董媽媽表示,去年7月保母帶孩子到便利商店前等垃圾車,但因水溝蓋破損嚴重,女兒意外踩入,造成右大腿及小腿被深度割傷,傷口長達20公分,初步治療後隨即報案,但是一直到9月初,市府從未關心,都是自己與承包商聯絡,承包商再推給保險公司,討論始終沒有結果,才尋求區公所協助,但得到的迴應卻是請去申請國賠。
董母原以爲去年9月底協調會能讓事情順利解決,但開會當天公所人員不願進入調解會場,僅由自己面對承包商,最後調解金額談不攏,公所人員建議自行提出訴訟,但董母認爲維護廠商是市府找的,不該把責任全推給承包商。
後續提出國賠申請,也是苦等1個多月都沒有消息,屢次打電話詢問都是得到等候通知的迴應,在苦無結果的情況下才找議員協助,沒想到議員介入後,公所就來電告知進度,但還會特別「提醒」,若不想等太久,可以直接提告;而對於傷疤的處理賠償,公所稱沒有明確依據,所以不會賠,讓董母質疑,未來的東西如何明確?現在每次回診都要1萬多元,希望市府要有同理心,並正視公共設施的安全問題。
彭佳芸批評,公所去年編列3791.6萬元辦理道路附屬設施改善工程,如此高額的預算不應該出現水溝蓋鏽蝕導致女童跌入的公安意外,事發後市府各單位又缺乏橫向聯繫,直接將責任推給包商,不但失職也讓市長侯友宜「安居樂業」的目標淪爲空談。
三重區長王坤南迴應,此案已進行協調,但雙方對賠償金額未達共識,公所會持續與家屬協調絕不迴避,也會加強水溝蓋巡檢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