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協助確認跨境股權交易計稅基礎,徵收5.6億非居民稅款

最近,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收到了一封來自L公司的感謝信。原來,該局通過組建專業團隊,提供精準輔導,幫助企業成功解決了跨境股權轉讓涉稅處理的難題,入庫了一筆5.64億元的稅款。據瞭解,這是近5年來,深圳市稅務部門處理的單筆入庫稅款金額較大的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案例。

跨境股權轉讓的涉稅處理具有較強的專業性、複雜性,不管是前期確定股權轉讓類型、計稅基礎,還是後期繳納稅款時的匯率影響等問題,都對稅務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做好這項工作?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的經驗是——團隊合作。

案例:團隊合作,共解非居民涉稅難題

2020年底,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國際稅收人才團隊的周開心,接到了一個納稅人諮詢電話。L公司是一家人壽保險公司,總部位於美國。前段時間,L公司將其持有的居民企業Z公司股權,轉讓給集團內的另一境外保險公司C公司。受匯率變動影響,L公司無法確定應支付的稅款金額。

瞭解到企業遇到的難題後,周開心立刻同團隊其他成員研究這一事項。經過討論,團隊分成兩個小組,一組成員負責尋找可以作爲參考的案例,另一組成員收集整理股權交易相關資料,梳理交易性質。在明確了各自職責後,兩組成員開始分頭行動。

在完成了資料收集、交易性質梳理等前期工作後,經深圳市稅務局國際稅收管理處的專業指導,團隊認爲L公司作爲一家壽險公司,其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有一定的特殊性。具體來說,保險行業屬於利潤後置行業,前期成本較高,賬面價值通常與真正的市場價值偏離較大。團隊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壽險行業特性,認定L公司應採用壽險行業估值常用的內含價值調整法確定Z公司股權的市場評估價格,並以此作爲企業所得稅的計稅基礎。此前,L公司曾聘請專業的第三方機構採用該方法做了資產評估,並以人民幣爲本位幣出具了評估報告,L公司以此爲依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可。

計稅基礎確定了,L公司又遇到了另一個“攔路虎”。此次股權轉讓交易中,買方C公司和賣方L公司均不是我國稅收居民企業,在我國境內也沒有開設銀行賬戶。L公司的稅款需要以美元入繳國庫,再由國庫根據實時匯率換匯。由於涉及稅款金額較大,即使實時匯率只有0.01的波動,也會帶來幾百萬元人民幣的變化。如何既保障稅款如數入庫,又能儘量降低匯率波動給L公司的影響,是稅務機關和企業遇到的又一難題。

要想解決這一問題,不僅需要國際稅收人才團隊的努力,而且需要稅收徵管部門的幫助。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徵收管理科科長李軼峰告訴記者,他們在認真研究相關政策後發現,我國已經推出了跨境人民幣業務,居民和非居民之間可以人民幣開展或用人民幣結算跨境業務。L公司可通過在境外銀行購匯,直接在境外將美元兌換成人民幣,再將人民幣匯入境內,從而鎖定匯率。於是,團隊成員聯繫了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組織了銀稅企三方座談會,共同探討協助L公司稅款入庫的方案。據瞭解,該筆稅款已於4月初順利入庫。

經驗:共同學習,做精國際稅收業務

作爲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羣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圳市在對外開放方面先行經驗較爲豐富。爲服務好轄區內企業,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組建了一支國際稅收人才團隊,由該局綜合業務科副科長劉宏靖負責牽頭工作。

據劉宏靖介紹,國際稅收人才團隊共有7名成員,平均年齡不超過30歲,有學金融專業的、會計專業的,還有學英語專業的。團隊以項目制推動具體工作,團隊成員可以根據興趣和工作特長加入不同項目,發揮各自優勢。目前,主要項目包括聚焦金融稅收主線,攻關國際稅收重難點問題;關注金融領域的國際稅收動向,研究世界各金融中心的稅制、徵管效能、服務措施等;梳理粵港澳三地稅制,開展前瞻性稅政研究等。通過這樣明確的分工合作機制,激發青年稅務人員的積極性,確保團隊不會陷入“三個和尚沒水吃”的困境,提高了團隊合作質效。

劉宏靖告訴記者,日常工作中,團隊成員經常一起討論業務問題,共同學習跨境稅收涉及的政策,對於處理過的各種案例,也會及時地總結經驗。金融業企業是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重點服務的企業類型之一,團隊成員就總結出這類企業股權轉讓的規律:金融業企業涉及的股權轉讓,通常需由銀保監會備案審批,稅務人員應當對相關備案信息保持高度的業務敏感性,同時發揮好工商信息變更、股東變化、外匯支付等信息的“風向標”作用。

深圳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局長蘭平表示,組建國際稅收人才團隊,一方面是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在國際稅收領域實行精細服務,另一方面,也希望通過這種團隊合作的方式,打開青年稅務人員的國際視野,不斷提升國際稅收管理質效,做精做強國際稅收業務。

要點提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7號)規定,轉讓財產所得包含轉讓股權等權益性投資資產(以下稱“股權”)所得。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淨值後的餘額爲股權轉讓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股權轉讓人轉讓股權所收取的對價,包括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的各種收入。

股權淨值是指取得該股權的計稅基礎。股權的計稅基礎是股權轉讓人投資入股時向中國居民企業實際支付的出資成本,或購買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受讓成本。股權在持有期間發生減值或者增值,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的,股權淨值應進行相應調整。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多次投資或收購的同項股權被部分轉讓的,從該項股權全部成本中按照轉讓比例計算確定被轉讓股權對應的成本。

扣繳義務人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支付或計價的,分別按以下情形進行外幣折算:

版權說明

本文來源:中國稅務報,作者:劉衡哲、鄭英琳,關注【明稅】訂閱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