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天炒股案不法獲利8億多元 終局判決曝光
涉嫌非法吸金的秦庠鈺(中)在調查局及刑事局幹員押解下,從曼谷搭機返臺。(本報資料照片)
犯罪所得高達8億5275萬多元的碩天科技炒股案,最高法院將秦庠鈺依高買證券罪判刑7年10月,周鼎及陶然判刑7年半,陶易森及葉治平判刑5年10月,前媒體人陶煥昌幫助高買證券罪判刑1年4月,緩刑3年。陳信宏散佈不實資料罪判刑1年7月。緩刑4年。秦庠鈺及陶然分別未扣案犯罪所得4億2637萬多元沒收,全案定讞。
檢方偵辦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吸金案時意外發現,股市炒手周鼎透過友人結識陶然等人後,在2011年共同操縱碩天股票,前主播陳信宏在媒體刊登不實訊息,假稱碩天股票有很大上揚空間,然後周鼎等人利用93個帳戶炒股,獲利8億5275萬多元。
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斥責秦庠鈺等人共同操縱或幫助操縱碩天公司股價,破壞證券市場交易機制,混淆投資人判斷及市場供需價格,造成碩天公司股價悖離市場機制,且犯罪所得高達8億5275萬多元,對國家金融、經濟秩序所造成之危害非輕。
更二審審酌陶煥昌、陳信宏之犯罪情狀等項,認宜緩刑,對陶煥昌並予宣告緩刑3年,對陳信宏並予宣告緩刑4年,並命被告陳信宏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40萬元。其他被告秦癢鈺等人都遭重判,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