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護促社會協同發力 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金臺銳評)

金 歆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權益不容侵害。“六一”國際兒童節將至,作爲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方面,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再次成爲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

多次公佈未成年人保護相關典型案例,公益訴訟溯源治理未成年人保護相關問題……近年來,司法機關採取有力舉措,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取得新成效。但也要看到,當前,未成年人保護還面臨一些新形勢新問題,應該積極應對,不斷提升未成年人保護質效。

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新業態的出現,未成年人保護面臨一些新場景。因爲觸網較多,一些未成年人成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的“獵物”,還有的被誘導參與其中,涉嫌幫信犯罪;有的犯罪分子藉助網絡,實施新形態犯罪,未成年人往往難以防範,不久前最高檢就公佈了一起通過網絡手段“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而電競酒店、桌遊吧、私人影院等新興起的娛樂業態,容易存在監管死角,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維權難的情況時有發生。對於這些新場景、新問題,可以及時總結司法機關辦案裁判經驗,通過公佈指導案例、細化規定等方式釐清相關問題。

預防犯罪就是保護,懲治違法也是挽救。對於尚不構成違法犯罪的“小錯”,應該及早干預教育,避免滑向犯罪深淵。而對確有違法行爲甚至構成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堅決依法處置,當寬則寬、該嚴則嚴。懲戒不是終點,而是幫扶的起點。對罪錯未成年人絕不能一罰了之、一關了之,放任其“自甘墮落”“交叉感染”。要推動健全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機制,利用好專門學校等矯治機構,促進加強未成年犯管理、教育、矯治等工作,推動做實“監護+呵護”“改造+幫教”,幫助罪錯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儘早迴歸家庭、重返社會。

未成年人司法保護,不僅是懲處和預防違法犯罪,而且要推動保護未成年人各項機制落實完善,從滿足辦案需求轉向滿足未成年人需求。應針對未成年人特點和需求,全面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比如,完善“綜合履職適用率”等指標機制,推動檢察機關利用辦案中掌握線索,以公益訴訟溯源解決未成年人保護各項問題;針對未成年人訴訟能力偏弱、無法有效行使訴權問題,可以依法加大對涉及監護、撫養等問題的支持起訴力度;逐步推動建立獨立的少年司法系統;強化對低齡未成年受害者在訴訟過程中的心理干預與治療;等等。

孩子的美好未來,需要我們共同守護。我們要敢於擔當、善於作爲,以司法保護促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協同發力,精心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 人民日報 》( 2024年05月30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