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認落井下石 失業師稱該給

教育部研擬私校資遣教師要自行負擔資遣費方案,私校一面倒反對。圖爲全國私校工會要求政府重視私校問題。(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正研擬私校資遣教師要加發資遣費的方案,不過私校一面倒反對,認爲這是「落井下石」、「雪上加霜」的政策。不過,曾被迫離職的私校老師主張,學校就給資遣費吧,雙方分手後,互不相欠,這樣最乾脆。

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世新大學校長吳永幹說,他們有34個會員學校,之前曾調查「私校資遣老師是否該給資遣費」,有33校反對給,僅1校認爲該給,絕大多數私校認爲資遣教師再給資遣費是不合理的。

實踐大學校長陳振貴則說,在私校教職員工退撫儲金中,每月提撥至教職員個人帳戶的錢,學校付了其中32.5%,已盡到照顧責任。如果私校資遣教師時要再付資遣費,那應該由政府完全負擔,不要再找私校。

中國科大校長唐彥博說,私校運作和企業不同,譬如私校老師有寒暑假、勞工沒有,私校資金來源也和企業不一樣,因此私校資遣老師,實在不能比照《勞基法》發給資遣費。

前永達技術學院老師賴福林說,每月由老師、學校及政府分攤提撥至教職員退撫儲金的錢,是屬於退休金,不是資遣費。老師被資遣了,要轉系或轉校相當困難,需要一筆錢度過艱困期。

賴福林表示,過去高鳳和永達停辦後,一大堆老師失業,教育部僅能轉介幾個人到其他學校任教,絕大多數老師陷入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