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合憲」! 但檢察總長可提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判決出爐

死刑釋憲案宣判死刑合憲 。(中時資料庫)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作成合憲判決,但犯罪情節非最嚴重、第三審無辯護人、未行言詞辯論或科處死刑未一致決,可以援引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檢察總長邢泰釗可以依個案狀況,爲死囚提非常上訴翻案。

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就欠缺受刑能力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亦不得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