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涉遺棄餓死貓狗 嘉市府依違反動保法移送法辦
嘉義市政府建設處日前在網路社羣媒體發現,有名何姓女飼主疑遺棄餓死70多隻貓,直到她繳不出房租搬離才被房東發現,建設處昨天會同警方前往調查,找到何女並在新的租屋處發現貓、狗屍體,依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法辦,檢方昨晚復訊後請回。
市府建設處表示,本月17日在社羣媒體發現一則貓咪活活餓死貼文後,立刻展開追查,發現當事人已搬離中正路租屋處,另於世賢路四段租屋落腳,昨天上午會同警方至世賢路租屋處稽查,經當事人同意後進入屋內,一開房門即臭味撲鼻且空氣中瀰漫腐臭味,房內臟亂不堪,地上除堆滿雜物還滿布排泄物,飼料食盤也長滿大量的蛆蟲,現場飼養了9只狗及5只貓。
另外在屋內外數個花盆內發現大量動物骨骸,還有貓、狗屍體各一具,惡劣的環境讓動保人員怵目驚心、噁心掩鼻,也心疼動物的處境。
位於中正路的舊租屋處,房東已將現場打掃清理,並沒有發現社羣媒體所傳的70多隻貓狗屍體,建設處還要調查釐清。
市府建設處農林畜牧科長陳憐惠表示,何女稱說去年9月承租世賢路租屋處至今近半年,動物的來源自己飼養與親友送的,她辯稱平時每天都會清理屋內環境,昨天還沒打掃才這樣;花盆裡的動物骨骸是她將遭路殺的流浪動物帶回埋葬,貓屍是因爲病死、狗屍是年老體弱死亡。
陳憐惠表示,現場發現的14只貓狗,已全數帶回動保園區緊急安置,並請獸醫師檢視動物健康狀態還好。
何女經警方帶回偵訊後昨晚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復訊後已請回。
建設處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嘉義市政府會同警方人員到飼主租屋處稽查。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網友在社羣媒體上傳何姓女飼主涉嫌虐貓狗,引起外界注意。圖/翻攝畫面
嘉義市政府會同警方人員稽查,現場髒亂不堪,地上除堆滿雜物還滿布排泄物。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嘉義市政府稽查人員緊急將屋內貓狗帶回安置。圖/嘉義市政府提供
嘉義市政府會同警方人員稽查並將貓狗帶回安置。圖/嘉義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