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這裡就好」酒吧男假護花 等電梯拖進廁所性侵
在臺北市某酒吧工作的林姓男子,今年3月16日凌晨2時許與女性友人小美(化名)一起喝酒聊天,他一時「性起」,假裝要護送對方回家,卻在抵達住處後,將人拉到電梯後方以及廁所強吻、襲胸,甚至脫掉褲子性侵得逞。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此案,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對林男提起公訴。
▲小美信任林男,喝完酒後同意由對方送自己回家,沒想到卻遭到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無關)
小美當天前往林男工作的酒吧消費,兩人一起喝酒、聊天長達1個小時,盡興後打算返家時,對方提議護送,她沒有多加懷疑,兩人一同搭上UBER回到住處,還一起在社區大樓2樓的大廳等待電梯,這時,她禮貌請對方離開並表示,「送到這裡就好。」
沒想到林男色心大起,竟然將小美強拉進電梯後方的信箱區,趁着四下無人時強吻、摸胸,但被拒絕,兩人又回到電梯前,這次,他改將人拖進一旁的廁所,不顧反對再次強吻、襲胸,並脫下褲子分別以手指、生殖器性侵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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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不甘受辱,事後立即前往醫院驗傷、報警。雖然林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兩人是你情我願,但檢方調閱警詢筆錄以及兩人在通訊軟體的對話內容,認定他的確違反小美的意願,日前偵結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對他提起公訴。
▼林男在等電梯時對小美伸出狼爪。(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