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救費用全額付!男違規登北大武山G了 直升機吊掛要價16萬
▲蔡男因違反屏東縣登山活動自治條例,遭開出首張舉發單,後續恐支付全額搜救費用。(圖/屏東縣消防局)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縣消防局23日接獲通報,9名團員攀登北大武山,但過程中卻有人不慎受傷,搜救人員只好冒着0度以下的低溫入山救人,直到24日與傷者接觸、並出動直升機吊掛救援後,警消才發現傷者違反「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除了依法開出新臺幣3千至5萬元罰鍰外,還首度開出舉發單,擬要求支付搜救人員加班費、及出動空勤直升機16萬元的燃油費。
近年山域事故頻傳,屏東縣政府爲節省整體救災資源,於107年訂定「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並於該年5月28日正式上路。屏東縣政府表示,如民衆違反自治條例而發生山域意外事故,搜救費用不再由全民買單,將依規要求違反者全額支付。
自治條例中明訂,屏東縣共有13處管制山域,民衆須依規定申請入山,並依登山計劃從事登山活動,期間不得改變活動路線、範圍,且入山時須由具有救護證照之領隊帶領,同時必須投保登山綜合險、攜帶定位功能器材、通訊設備、及足夠之電源供應器。
而臺中博誼旅行社日前代辦攀登北大武山活動,並由旅行社代9名團員申請入山,豈料23日卻傳出其中一名蔡姓團員(男)不慎受傷,無奈之餘只得向消防局求救。由於近日冷氣團來襲,北大武山標高3092米,入夜後山區溫度更極凍至0度以下,但搜救人員仍是冒着風險漏夜入山救援,終於在24日清晨成功尋獲受傷的蔡男,並向空勤總隊申請直升機,將其吊掛下山送醫。
但屏東縣消防局事後調查卻發現,9名團員雖有依法申請入山,且成員中也有人具救護證照,但9人卻都只有保旅遊平安險,並無依規定保「登山綜合險」,明顯違反自治條例,後續除了依規開罰3千至5萬元外,還開出舉發單,擬向蔡男要求支付搜救人員加班費、及空勤直升機16萬元的燃油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