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前想逃遭羈押! 威京集團沈慶京要提抗告

臺北地院30日裁定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見圖)羈押禁見。(中時資料照片)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透過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向柯市府一再陳情請求放寬容積率,且給了4740萬元,且在檢廉搜索,沈便從安全門要離開住家,而應女有購買機票潛逃之行爲,臺北地院將2人裁定8月30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沈的律師表示抗告狀即將完成將於5日前提出抗告,應曉薇部分北院迄今尚未收受抗告狀。

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領威京集團子公司之薪資,但就容積率陳情一案中,他都是以應曉微團隊成員向公務員施壓,且他與沈慶京又有聯絡,臺北地院認爲吳有串證之虞,裁定8月29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北院4日已收到吳的抗告狀。

臺北地院指出,應曉薇有收受沈慶京交付款項,且款項4740萬元以上,沈雖稱純粹是匯給協會的慈善捐款,並不是行賄的賄款,但是應曉薇收款時間, 與應曉薇爲京華城一案向臺北市政府陳情,陸續以市議員身分提出陳情案,請求都發局再次研議,或將案件送都委會研議,時間是相吻合的。

北院指出,沈慶京雖然名義上是捐款給應女,但事實上是希望透過應的市議員之身分,爲京華城公司陳情或以市議員職務召開各協調會等手段,拿到前經市政府否準之容積率,應所爲之相應作爲而給予之報酬,自屬於賄賂之款項,並非捐款。

北院表示,8 月28日透過住處管理員通知廉政官帶隊要執行住家搜索,沈便從住家安全門要離開住家,遭廉政官阻止,而接受現場搜索,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且沈有與應之團隊顧問吳男聯繫,討論京華城案,遭檢察官調查時該如何陳述主張纔會一致的情形,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有上開羈押之原因,裁定羈押。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