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華微七度延遲迴復問詢函背後:20個交易日連吃15個跌停,13億元資金抄底被“悶”了
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胡金華 上海報道
ST股跌停潮下,鮮有像ST華微(600360.SH)一樣,一個月內20個交易日竟然出現14個一字跌停,股價縮水70%,期間13億元資金“抄底”卻又被套牢。
華微電子(下稱“ST華微”)因公司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動資產的會計處理存在重大缺陷,被時任審計機構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突遭ST後,股價自5月6日開始出現連續9個一字跌停;5月17日,公司發佈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分別收到上交所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以及證監會的立案通知書,股價再次出現3個一字跌停;5月31日,公司發佈公告稱延遲迴覆上交所問詢監管函。整整一個月,ST華微共出現15個跌停,而在5月21日—28日五個交易日,又出現了大量資金進場抄底卻被套牢的“悲劇”。
“其實在4月30日公司發佈2023年年報和2024年一季報時,年報是盈利的,其中一季報歸母淨利潤1555萬元,同比增長198.27%,而且華微電子自上市以來從未出現過虧損。但公司突然被實施ST的原因是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年報中的5億元在建工程款、9億元採購款的會計處理存在重大缺陷而出具了‘非標’意見,說明公司內控出了問題,這一點股民們根本預料不到,毫無徵兆就暴雷了。”6月1日持有ST華微的股民張濤(化名)無奈地對《華夏時報》記者說。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被“套住”的何止是現有投資者,甚至一衆外資、公募指數基金以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也都被十多個跌停“悶殺”了。
被立案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A股主板上市的ST華微總部在吉林,是一家集功率半導體器件設計研發、芯片加工、封裝測試及產品營銷爲一體的IDM型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擁有4英寸、5英寸、6英寸與8英寸等多條功率半導體分立器件及IC芯片生產線,芯片加工能力每年400萬片,封裝資源每年24億支,模塊每年2400萬塊。總股本9.6億元,第一大控股股東爲上海鵬盛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實控人爲曾濤,審計機構爲衆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從此前披露的財報數據來看,ST華微2019年到2022年營收分別爲16.56億元、17.19億元、22.10億元、19.53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爲0.65億元、0.34億元、1.16億元、0.58億元。2023年實現營業收入17.42億元,同比下降10.82%;歸母淨利潤3686.94萬元,同比下降36.16%。
而ST華微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以及遭到上交所問詢和證監會立案的“導火線”,則是在今年4月底衆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否定意見的《2023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根據上交所5月16日晚間發佈對ST華微2023年年報監管問詢函內容顯示,主要涉及ST華微2023年財務報告和內控報告分別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等非標審計意見,公司在建工程賬面餘額中未結算款項5.04億元和其他非流動資產賬面餘額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在內的9.81億元採購款等合計高達14.84億元支付款項商業實質存疑。
上交所5月16日的問詢監管函內容顯示,“ST華微說明非標審計意見所涉款項的具體情況,上述款項是否直接或最終流向關聯方,是否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以及相關款項的回款安排,明確預計收回的具體時間,是否存在不能收回的風險。”
不過,有市場人士指出,ST華微暴雷之前已經有種種跡象表明公司財務存在重大問題。
“審計機構的報告是導火線,而導火線背後則是已公開的一份2023年1月份向上交所提交的有關ST華微的舉報信,這份投訴舉報稱華微電子實際控制人曾濤、控股股東上海鵬盛、董事長夏增文等長期通過上海奔賽實業有限公司(後更名爲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並註銷,下稱“上海奔賽”)等主體挪用、侵佔上市公司大額資金,涉嫌配股欺詐發行等,且公司前期披露的部分財務數據監管工作函回覆公告內容存在不實。”5月31日,上海一位不願具名的私募機構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
該份信訪材料還稱,2015年8月17日至8月18日,華微電子尾號2560的工商銀行賬戶通過北京傲志衆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傲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三陽今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奔賽尾號0111的招商銀行賬戶合計轉賬3.3億元,上海奔賽於8月19日分別向曾濤、陳笑蕊、陶文波尾號2231、6933、0375的招商銀行賬戶轉入0.33億元、0.67億元、2.44億元,與其支付股權受讓款的金額及時間相同。
隨後在2023年9月,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華微電子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5個交易日內進行書面回覆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彼時華微電子在2023年9月27日對工作函的內容進行了較爲詳細地披露。公告稱,2015年8月19日,曾濤、陳笑蕊、陶文波分別以0.33億元、0.67億元、2.44億元受讓樑志勇、王慶志直接或間接持有的上海鵬盛股權,資金來源均爲自有及自籌資金,並非來自上市公司。
但上交所對這一回復顯然並不認可,上交所繼續要求華微電子全面覈實並逐筆列示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述賬戶間資金往來明細,並提供銀行流水等證明材料;補充披露受讓方購股資金來源於自有及自籌資金的具體依據、自籌資金的直接及最終拆借方名稱,並說明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結合前述問題,說明公司資金是否曾被曾濤等人佔用後用於購買股權,如是,進一步說明上述資金是否及何時返還公司;同時還要求公司全面覈實並逐筆列示2019年4月1日至4月4日公司與上海奔賽、上海鵬盛之間的資金往來明細,並提供銀行流水等證明材料;說明公司資金是否曾被上海鵬盛等佔用後直接或間接用於參與公司配股,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實、準確;補充披露上海鵬盛2019年3月至4月借款的直接及最終融資方名稱,並結合上海鵬盛近三年的資金情況、主要經營數據等說明償還進展及還款資金來源等。
前述函件回覆期限屆滿後,華微電子先後七次申請延期5個交易日回覆,最終延遲至2023年11月11日才披露回覆公告。
在ST華微今年1月18日發佈的公告中,上交所指出,公司仍未按照工作函要求提供相關銀行流水等證明材料,並稱預計在2023年11月底予以提供,但經多次監管督促,截至2024年1月15日公司仍未提供。上交所認爲,華微電子未及時回覆監管函件並履行信披義務,也未按監管要求及公司公告承諾的時限提供相關文件,違反了上交所有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孫鋮作爲信披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華微電子及時任董事會秘書孫鋮予以監管警示,同時要求華微電子董監高人員採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
“也就是說,無論是上交所的問詢監管函,還是審計機構的非標意見,及至證監會下發的立案通知書,所有的矛頭都指向一點——ST華微的5億元在建工程款和9億元的採購款,極有可能被大股東以及關聯方給侵吞了。不然交易所和監管層不會對這兩筆無法處理的財務賬目緊追不捨,在嚴監管之下,ST華微的財務造假或將會成爲一個典型案例,後續公司在交易所的去留以及投資者賠償事宜或許都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對此,上海一家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峰受訪時指出。
事實上,即使對於上交所5月16日的問詢監管函,ST華微在5月31日發公告還稱將延遲5個工作日給予回覆。
13億元資金抄底被困
對於回覆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市場也存在極大的疑慮。
“我們感覺公司現在的運轉出現了問題,在5月份,ST華微連續發佈公告目前代行董事長職責的董事趙東軍、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的董事兼CEO於勝東在被提名爲董事候選人後,因個人原因放棄參選。包括獨立董事在內,ST華微現任全部5名董事均不參選新一屆董事。此外,前期ST華微先後公告董事會秘書孫鋮因身體原因辭任、董事長夏增文因身體原因無法履職。儘管在5月17日公司發了公告稱已成立了專項自查領導小組,並聘請第三方專業審計機構,就公司2023年度非標審計報告涉及的事項全面開展自查工作,但感覺6月初出結果的可能性不太高。”一家ST華微的機構投資人無奈地表示。
值得關注的是,根據華微電子2023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動資產的會計處理存在重大缺陷。報告指出,華微電子未能有效執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導致在建工程賬面餘額中部分供應商存在未結算餘額高達5.04億元,而無法實施有效的審計程序,就上述款項相關交易的商業實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除此之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華微電子其他非流動資產賬面餘額中包含2023年公司向供應商退回設備未收回的採購款及公司尚無明確到貨計劃的採購款項共計9.81億元,會計師表示無法實施有效的審計程序,就上述款項相關交易的商業實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無法確定是否有必要對這些金額作出調整。
在如此巨大的“利空”侵襲之下,市場仍有資金抄底ST華微。
根據東方Choice數據顯示,ST華微從5月6日—21日出現12個一字跌停後,5月22日第13個一字跌停突然被打開,大量資金買入公司股票,當天成交了5.29億元,換手率超過17%,彼時ST華微股價已經由停牌前的6.20元跌到了最低3.17元,隨後在接下來的幾個交易日中,不斷有資金進來抄底,5月23日成交2.59億元,5月24日成交2.09億元,5月25日成交1.92億元,5月26日成交1.54億元,五個交易日進場資金高達13億元。
“風險太大,在公司涉嫌信息造假一事未有明確結果之前,如此多的資金,甚至包括機構在內進場的原因有三:一是賭目前公司經營沒有出現問題,不至於被勒令退市;二是公司股價已經足夠低;三是公司是主營半導體、芯片領域,屬於當前熱門領域。不過從公開的龍虎榜數據顯示,這些抄底資金主要以機構爲主,因爲這幾個交易日上榜的均爲機構交易席位。5月31日的龍虎榜數據則顯示東方財富幾個拉薩營業廳的資金進場,跡象顯示散戶也開始蠢蠢欲動。”對此,上海另外一家二級市場私募機構操盤總監王軍(化名)分析稱。
而對於股價“腰斬”,11萬投資者因爲ST華微涉嫌信息造假造成的股價損失又該怎麼辦?
高峰認爲:“華微電子披露證監會對其出具的《立案告知書》,該告知書載明,華微電子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立案調查。我們認爲,可以索賠的投資者範圍與華微電子信披違規所涉行爲的發生時間密切相關,目前具體情形尚不明確,初步認爲截至2024年4月29日持股的投資者,有機會要求華微電子賠償部分損失。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投資者可以要求賠償的是投資差額損失、佣金損失及印花稅損失,其中,投資差額損失可以理解爲是投資者在泡沫價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資差額損失的多少與買入價格和股數有關。”
在高峰看來,隨着監管的出手,前述會計師的質疑很可能最終會成爲監管部門調查結論的一部分。
責任編輯:徐芸茜 主編: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