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說說的!」臺南一家藥局疑高價賣口罩大發國難財 老闆娘10萬元交保
▲臺南1家藥局被控以每片15元高價賣醫療用口罩,涉嫌大發國難財,陳姓老闆娘被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南區1家藥局傳出醫療用口罩以15元高價賣出,涉嫌大發國難財,臺南市消防官、衛生局,會同檢、警、調人員聯合稽查,並進行搜索,雖未搜查到囤積口罩,陳姓老闆娘經配合前往臺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調查,19日晚上10時被檢察官依認有犯罪嫌疑,然無聲請羈押必要,諭令陳女10萬元交保候傳。
臺南市政府接獲媒體報導檢舉,指臺南市南區1家藥局無視政府規定而「暗槓口罩」,自稱從政府徵收的口罩工廠中「拿到多出來的貨」,而且單片成本約2元,市價5元的醫療用口罩,竟以15元高價賣出,該藥局老闆娘還宣稱:「我還欠3個人各50萬口罩。只有我們家有口罩啊。」臺南市長黃偉哲獲悉十分重視,馬上指示消保官會同衛生局及警察局聯合稽查該藥局,絕不允許有大發國難財情事發生。
臺南市消保官楊璿圓、臺南市衛生局、警察局、市調處等單位19日上午8時多前往藥局聯合稽查,初步調查藥局現場並無囤積醫療用口罩,只有健保配給的200片口罩,老闆娘陳姓女藥師否認有囤積醫用口罩,高價販售情況,並大聲喊冤辯解指出,她根本沒有口罩,是隨便說說而已,她賣的都是健保實名制的口罩。
針對市府蒐證指出:「陳姓老闆娘表示,自己因與屏東工廠老闆娘關係要好,纔能有充足貨源,一次至少能供應數十萬至百萬個醫療口罩,就連臺商、警察、海關都上門團購」,陳女表示,她是指4月30日以後,政府解除口罩管制後,就可以販賣,訂單也要她拿到口罩才能出貨,否則也無法供貨。對於相關指控陳女全部否認,並自稱自己說話比較浮誇,她是隨便說說而已。
由於消防官及衛生局只有行政調查權沒有搜索權,無法釐清相關案情,即通報臺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於上午11時左右持「傳票」到場,除向陳女說明案由,並請陳女協助配合調查。
在檢警調人員溝通說明下,陳女表示願意配合調查,同意檢警調針對1樓藥局賣場及2樓住處進行搜索,但到中午12時左右,檢警調並未搜查到口罩等不法物證。
檢警調查扣藥局進貨單據初步清查,藥局對口罩之進口每次2至80盒不等,且最後1次進貨醫療用口罩系在今年1月23日,共向高雄2家醫療器材行進貨藍色及紅色醫療用口罩各40盒,總計80盒,而後在2月初雖有進口罩,但並非醫療用口罩,而是一般口罩,以該藥局進貨單來看,口罩數量並無明顯異常情況,且政府系在1月底才徵收管控醫療用口罩,從藥局進貨資料初步研判,並無明顯可疑之處。
但對於藥局銷貨記錄,陳女並無提供電腦檔案或書面資料,無從判定陳女是否以15元高價賣口罩等哄擡口罩價格之行爲。
對於檢警調詢問陳女所謂「這些口罩是來自屏東,政府徵收人員在廠門口把守,她則直接殺到董孃家搬貨」及「拿1整盒醫療口罩販賣」等指控情事,陳女都矢口否認有此事。惟從查扣之進貨資料,該藥局口罩進貨對象亦無屏東的廠商。
由於現場並無查獲口罩囤積,藥局所查扣口罩進貨資料亦無發現明顯可疑違法之處,檢察事務官則依檢察官指示,請陳女前往臺南地檢署協助釐清相關案情,在陳女同意下,由市警六分局出動警車載陳女於中午12時45分許,前往臺南地檢署協助調查。
臺南地檢署指出,19日南檢得悉位於臺南市南區某藥局疑似哄擡及囤積口罩乙情,即由南檢民生專組黃齡慧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警六分局人員前往該藥局進行搜索,現場並未發現大量口罩囤積,惟扣得口罩之進銷貨憑證扣案,並將陳姓負責人帶回臺南地檢署偵訊,進一步追查口罩來源與去向,及是否有違反刑法251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意圖哄擡口罩價格而囤積之情事。檢察官偵訊後於晚上10左右,認陳女有犯罪嫌疑,然無聲請羈押必要,諭令10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