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政才受賄案 天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孫政才。(圖/視覺中國,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第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涉嫌受賄一案,日前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政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孫政才,聽取了其辯護人意見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孫政才利用其擔任中共北京順義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孫政纔出生於1963年,198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農業大學農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農學博士學位研究員,曾任農業部長,2012年當選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中共重慶市委書記。去年7月,孫政才被免除職務,並因嚴重違紀中紀委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立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