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籤租後房東才說要賣房...「成交給紅包搬家」可嗎?網搖頭曝關鍵

▲搬家相當耗費心力。(示意圖/記者許凱彰攝)

記者李芷萱/綜合報導

要找到滿足居住需求和資金適合的房子相當不容易,許多租屋族也怕租到一半房東突然要賣房,通常會籤合約保障自身權利。一位民衆日前表示,房東告知說要賣房,若要賣掉願意給紅包,這樣適合嗎?對此不少網友認爲,如果能搬就先搬,遇到一直帶看會嚴重影響生活,並提供許多建議,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

原PO在《買房知識家》表示,他剛跟房東簽完租屋合約,對方就說要委託房仲把房子賣出去,若之後順利賣掉,會再包紅包請他搬家,「這樣可以嗎?」

許多網友指出,「買賣不破租賃,你好好住吧」、「他賣屋不會影響你跟他的租期,下一任屋主不能趕你走」、「合約上有載明,你也有簽定的話,就算數。沒有文字載明,只是口頭告知,那就是看你心情了,買賣不破租賃。」

但有過來人建議,如果可以還是儘量先搬走,「我之前租屋一直被帶看,嚴重影響生活,還衍生很多問題」、「紅包要大於一個月租金,並且帶看一次給一次帶看費,費用自行協議,不然每天都有帶看你都不用工作了」、「麻煩的是房仲帶客戶來看,影響你的生活」,另有網友表示,他之前買了一間有租屋的房子,和賣方各付一個月讓租客提前搬家,原PO之後若遇到可以自己再和房東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