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8村裡長任陸村委會幹部 內政部:2人被開罰已辭職

內政政務次長陳宗彥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立法院備詢。(圖/記者陳政錄攝)

記者陳政錄/臺北報導

福建平潭聘請8名臺灣村裡長擔任當地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執行主任,日前被政府認定違法,指出將經查依法開罰,對此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今天在立法院指出,目前已經對2位臺灣村裡長開罰,「他們也辭去了社區主任職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等政府機關代表列席備詢。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指出,自去年底和今年初大陸提出「習五條」以來,統戰動作增強,包括邀請臺灣人士擔任村委會主委,以及廣邀臺灣「一代一線(年輕一代基層一線)」民衆赴陸交流,提供食宿,希望政府部門加強宣導國安局嚴查,並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點「送給新上任的村裡長好好研讀」。

陳宗彥迴應表示,目前經瞭解後,該職位屬於中國大陸政府職務任職者已違反「兩岸條例」中禁止在中國黨政軍任職的規定,可處10萬到50萬臺幣的罰鍰。經查後,已經對2爲臺灣村裡長開罰,他們也已經辭去大陸社區主任職位。

陳明通指出,「習五條」提出後,陸方統一急迫感加強,動作頻頻,我方將持續加強宣導,也呼籲國人留意社會觀感

臺北市山區忠順裡的里長曾寧旖擔任平潭村委執行主任。(圖/翻攝海峽衛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