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毒蟲富少東弒母!爲330萬放火嗆醒她勒斃判無期 認罪求輕判

擁有臺大學歷的王姓男子,多次強迫母親出錢認購自己股份,母子常爲此爭吵,前年王男竟趁母親凌晨熟睡時燒毛毯,將母親逼出房間,再持空氣清淨機把母親重擊後掐死,高院3月23日宣判。(本報資料照片)

擁有臺大學歷的王姓男子,多次強迫母親出錢認購自己股份,母子常爲此爭吵,前年王男竟趁母親凌晨熟睡時燒毛毯,將母親逼出房間,再持空氣清淨機把母親重擊後掐死,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他坦承犯行求輕判,高院3月23日宣判。

本案是因基隆一家報關行負責人的王男,有吸食毒品惡習,平日與許姓母親同住,母子共同持有報關行股份。去年6月起,王男打算把股份賣給母親,換取330萬元現金,2人多次爲此發生爭吵。

去年7月9日案發當天,王男施用毒品後,凌晨在母親臥室門前以蠟蠋燃燒地毯,將母親逼出房門,接着拿起空氣清淨機連續重擊母親,接着還用手掐住母親脖子,最終導致母親因頭部重創引發中樞神經衰竭,當場死亡。

次日報關行員工上班時發現大門深鎖,便聯繫王男沒有同住的哥哥、嫂嫂,家屬趕到後,會同警方一起進到屋內查看,才發現許婦已氣絕多時。警方當場逮捕王男並起出相關證物,案經基隆地檢署偵結,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王男。

一審基隆地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爲,王男弒母手段極其兇殘,且毫無悔意,王男行爲時雖然有受到精神方面疾病影響,但未達不能辨識行爲違法或沒有辨識行爲的能力,弒母殺人犯行明確,應依法判刑,判處王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二審定3月2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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