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副議長秘書連結人妻4次 警察夫怒告求償80萬
臺東議會副議長秘書涉勾引人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東縣議會副議長秘書林姓男子與已婚女派遣工發生婚外情,林男被控與派遣工多次在飯店、旅館發生性關係,引發警察丈夫對其提起法律訴訟,要求賠償80萬元。法院最終裁定林男侵害配偶權,須支付警察夫40萬元賠償金。可上訴。
警察夫主張,他與妻子結婚25年,育有三名子女。妻子參與勞動部「安心即時上工計劃」,到臺東縣議會擔任派遣工,期間遭遇林男多次以工作機會接觸並展開不當追求。警察夫認爲,林男的行爲造成了他們婚姻關係的嚴重破裂,最終於2022年3月離婚,因此向林男索賠80萬元慰撫金。
審理過程中,林男否認知情派遣工已婚並否認有性行爲。他指出,即使有發生性行爲,時間僅限於2022年3月1日至21日的短短三週。此外,他也強調該派遣工與丈夫感情不睦,並因此認爲對方的損害有限。
然而,派遣工在法庭上作證,稱林男於2021年11月索取她的履歷表,且文件中清楚標示她已婚並育有三個子女。2022年3月1日,林男邀她北上,在某五星級和四星級飯店分別住宿,並在此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爲。3月9日,兩人再度北上住宿,10日則到苗栗縣三義鄉某旅店投宿,同樣發生性行爲。她最終在2023年農曆年回家團圓時向丈夫坦白外遇事宜。
法官審視相關證據後認爲,林男明知派遣工已婚仍與其發生4次性行爲,原告原可期待家庭生活圓滿和諧,詎遭被告無端破壞,導致其婚姻關係發生難以回覆之損害,其心理受創所生之精神上痛苦,已構成侵害配偶權的行爲。考量到警察丈夫的身分以及林男在臺東縣議會的職位,判林男須賠償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