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夜丈夫留守部隊 軍官妻帶同袍回家激戰 公婆與6歲兒目擊她吞吐中

颱風夜丈夫留守部隊,軍官妻帶同袍回家激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女軍官在受訓時,與同袍酒後發生關係後開始交往,去年臺風夜,趁着也在部隊服役的丈夫留守,竟然約同袍到家中激戰,丈夫見到屋中監視器出現裸男,妻子也僅穿內褲,立刻通知父母及6歲長子前往察看,竟當場目睹兩人正在口愛,憤而對小王提告。女軍官表示雙方是「各取所需」,氣得丈夫提出離婚並對小王提告,法院審理後,判小王要賠10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女軍官趁去年杜蘇芮颱風過境,以及丈夫在軍中留守值勤之機會,約部隊學長會到住處,並在住處內發生性關係,丈夫剛好用手機看到屋內監視器,有一位男性全裸,與僅穿內衣褲的妻子在客廳進入主臥室。

丈夫大驚,立刻打電話叫住在同棟公寓社區的爸媽前往查看,經父母帶着僅6歲的兒子前往破門,竟然當場目擊媳婦正在主臥室替小王口交,2人遭發覺後,媳婦立刻協助小王逃離住處,而但小亡於逃離中爲擺脫女方公公攔阻,拉扯導致女方公公受傷後順利逃脫,事後公公也提出傷害告訴,事後卻因此事氣憤致痼疾復發而於去年底過世。

事發後,丈夫透過軍中學長與小王同學,確認他住處內監視器影像出現的裸體男子就是一名學弟,於是提起告訴。事後妻子遭到記兩大過汰除。也坦承:她和學長是在受訓時,課後共同飲酒後發生關係,纔開始維持不當交往,兩人一共發生3 次關係,兩人只是各取所需。

另外小王的配偶,也爲了維護丈夫,還傳簡訊女方,表示願意付100萬換取有利陳述,如不願配合,即會對她提起告訴,並請求與本件判決判賠一樣金額,更證明該名裸男就是小王。

法官審理後認定,綜合多項事證,證明當天在女方住處的裸男就是被告,加上案發前曾有人夫的學長已暗示要注意妻子交往,以及人夫的父母與兒子當天目睹性愛場面,判小王侵害賠償1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