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八軍團三角畸戀 丈夫4度帶女同袍回家偷吃妻崩潰

陸軍軍團三角畸戀丈夫4度帶女同袍回家偷吃妻崩潰。(中時資料庫)

一對在陸軍八軍團服役夫妻,丈夫109年3月與同單位女同發展婚外情,兩人經常私下約會,甚至丈夫還四度帶小三回家發生關係,並趁妻子坐月子小孩心臟病病需開刀住院時機約會,元配一氣下向國防部檢舉,但因三人都服務同單位,消息傳出後頻遭受指點,讓元配大受打擊,怒向丈夫及女同提民事賠償1百萬,卓男林女遭汰除,法院審理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40萬。

根據判決書記載,這對夫妻均在陸軍八團服役,丈夫在109年3月30日晚間收假返營,但是卻在晚上6時30分後突然失聯,直到晚間近11時才接聽電話,老婆因而覺察有異一再追問,丈夫才坦承與部隊女同袍單獨出遊,隨後並坦承兩人自108年10月下旬時起就出軌。

讓妻子崩潰的是,丈夫竟然四度將女同袍帶回家中牀戰4次,讓她身心俱創,心痛不已,於是向國防部提出申訴,丈夫與女同袍2人於國防部接受調查時,也都坦承兩人婚外情事實

法官審理時認爲,丈夫與女同袍在自家內發生性關係,而且小三還不斷慫恿男方離婚,且女同袍在原配坐月子期間,因子女先天性心臟病,緊急送往臺大醫院開刀之時,動輒藉故將男方叫走陪伴,使元配須一人留在醫院,獨自承受產後之不適與子女仍在重症加護病房治療之擔心、害怕,導致原告生理上及心靈上皆受有莫大之痛苦與壓力

法官痛斥女同袍,身爲單親媽媽,曾有過一段婚姻並孕育子女,理應知悉女性生產前後之情緒及生理狀況並不穩定,容易產生憂鬱、焦慮情形此際十分需要丈夫之細心關懷及呵護陪伴,卻藉故意介入元配婚姻,惡意挑撥夫妻間感情,並向男方施壓,要求其與原告離婚,導致原告之美滿家庭、美好生活支離破碎。

元配泣訴,因夫妻兩人在同單位服務,丈夫與女同袍接受國防部調查後,均受到懲處,軍方並將此事公告軍紀通報上,使得工作單位之同事全都知道,且熱議討論,對她指指點點,使她聲譽及工作安寧遭受嚴重破壞深感羞恥,天天惡夢不斷,難以安穩入睡,飽受身心折磨。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爲,男方與女同袍因此事遭軍方汰除,判決男方與女同袍要付給元配40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