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客入境攜帶900萬日元未登記 660萬年終獎金遭沒入

▲出入國境若有攜帶外幣,或無記名有價證券逾等值美幣1萬元應主動申報,以免受罰。(圖/記者季相儒攝)

地方中心臺北報導

一名臺籍的林姓旅客日本返臺時,攜帶未申報的900萬日元入境關務署臺北關除了發還給旅客及同行者1人各等值1萬元美元的日幣外,其餘未申報超額的660萬日元遭到沒入。

臺北關24日說明,稽查人員在23日查獲自日本返臺的林姓本國籍旅客,攜帶900萬日元入境。林姓旅客表示,日幣是希望帶回臺灣員工當作年終獎金使用,因不清楚申報規定,還誤以爲申報外幣需要繳納稅金,纔會用行李匿藏的方式闖關攜帶入境。

臺北關表示,林姓旅客未有口頭書面申報,經攔檢結果查得共攜帶900萬日元,未申報的超額日幣660萬日元,都違反管理外匯條例,應予沒入。林姓旅客在得知法令規定後懊惱不已,沒想到想給員工當年終獎金,還沒發出就損失660萬日元,約新臺幣180多萬元,無端丟掉了等同於一部進口車費用

關務署臺北關表示,根據管理外匯條例第11條、第24條及「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的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國境申報登記辦法」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外幣逾等值1萬美元出入國境者,應報明海關登記,不依規定報明登記者,沒入之;申報不實者,超過申報部分沒入之。

臺北關慎重呼籲,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或無記名有價證券逾等值美幣1萬元或人民幣逾2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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