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事故 臺鐵將對李義祥、東新營造提3方面訴訟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表示,針對臺鐵太魯閣重大事故,臺鐵將對李義祥和東新營造提起3方面法律訴訟。(簡立欣攝)

交通部5日下午記者會,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表示,針對臺鐵太魯閣號重大事故,臺鐵將對李義祥和東新營造提起3方面法律訴訟,依法求償。

第一是民事部分,依照《民法》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和188條(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爲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違法

第二是行政責任部分,依照《營造業法》28條,營造業負責人不得爲其他營造業之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

第三是《刑法》278條過失致死罪,臺鐵將依法求償。刑事責任目前由花蓮地檢署偵辦,昨天花蓮地檢署已經申請假扣押,防止李義祥脫產。

交通部法規會執行秘書邱銘堂補充 民事責任部分 本案包商是東新營造 分包商是義祥工業社 工地主任是李義祥 工程車駕駛也是李義祥 根據民法及契約規定 未來臺鐵 將向上述三方請求損害賠償 包括車廂 鐵軌財物損失 誤點營業損失 以及臺鐵給付死傷旅客金額損失

行政責任部分,李義祥是義程營造公司負責人 義祥工業社老闆,卻兼任東新營造工地主任,已經違反《營造業法》第28條,另《營造業法》第58條規定罰鍰是20萬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