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不送審 他批民進黨雙標:服貿黑箱再來
民衆黨立委張其祿。(本報資料照片)
「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於今年6月1日簽訂首批協定,美國聯邦衆議院歲計委員會以全數同意的壓倒性票數,通過「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實施法案,而該法案明確要求,未來美臺簽署任何協定,須與美國國會諮商,美國政府不可繞過國會逕行簽署。立法院民衆黨黨團幹事長立法委員張其祿表示,如此對照我國行政院認爲,該協定生效後,僅需送請立法院查照,明顯是兩個民主國家卻不同標準,如同之前的「服貿黑箱再來一次」,打臉過去的民進黨。
張其祿指出,之前民進黨曾要求臺灣與中國的「ECFA服貿協議」必須「由備查案改爲審查案」、「條文必須逐條審查」、「全案不得包裹表決」及「未經實質審查前不得生效」,後來服貿不僅送到立法院逐條審查,當時還在立法院加開16場公聽會,在基層辦了100多場說明會。
他說,如今民進黨身爲執政黨,面對同樣都是臺灣與大國簽署貿易協定,涉及臺灣人民及產業全體的福祉及權益,民進黨「換對象就換方式」的態度,明顯就是雙重標準,打臉過去的民進黨。
張其祿強調,沒有一個國家會簽訂協定時爲了「完全利他」,尤其是面對美國這樣巨大的經濟體,小國與大國的貿易合作通常不會「都只是甜頭,不付出代價」,雙方的未來合作必然會涵蓋許多深水區的議題,包括農業、環境、勞工政策及權益,以及數位貿易等,這些議題對臺灣的產業與社會都可能帶來重大影響,並可能隱含着高風險。
他舉例,之前北美三國簽訂《北美自由貿易協議》(NAFTA)或是中國與香港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就導致簽訂協議成員國薪資向下看齊,這些問題的因應,至今還未見蔡政府具體配套。
張其祿直言,參考美國的方式,美國政府就曾以超黨派貿易促進法(TPA)等法規,要求政府在對外貿易談判時,須由國會進行「事前授權」、「談判中監督」及「事後審查」監督機制。但臺灣目前欠缺法制化來處理這項議題,也沒有協商授權快速程序(fast track negotiating authority,簡稱快速審批程序),更無法進行事後的有效監督,若行政院堅持只以送立法院「查照」方式處理,就如同之前的「服貿黑箱再來一次」。
張其祿指出,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日後進到深水區議題,農業、環保、勞工及數位貿易之協議生效之後,美國的農產品可能大舉進軍臺灣市場,數位平臺與媒體的議價問題也待解,對臺灣的產業及市場可能產生巨大沖擊,臺灣可能將缺乏因應對策。
張其祿總結,以上這些問題及因應,國會都有立場爲國民仔細監督、明確把關,更須趕緊完備各種跨國協定「快軌授權」等監督機制法制化。蔡政府不該只想暗渡陳倉,認定臺灣與美國的「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只是行政協議,只從立法院查照,再度把立法院當成橡皮圖章,甚至是再使代表民意的立法院淪爲「行政院立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