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男遭槍擊丟包醫院門口死亡 一審判兇手23年
林澤峰與徐姓男子素有嫌隙,去年4月7日晚間相約永康談判後破裂,林澤峰涉嫌持改造手槍朝徐心臟處附近開槍中彈後倒地,林澤峰、林昱愷2人強行將徐載至安南醫院急診室門口,硬推下車後離去,徐經急救仍告不治。臺南地院國民法庭今天依林澤峰犯非法持有改造手槍罪處徒刑7年,併科罰金20萬元,又犯殺人罪處徒刑19年,兩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3年,林昱愷涉案部分罪證不足判無罪。
檢方指出,徐認遭林澤峰背叛而結仇,林等人擄了徐表弟教訓,激化衝突,雙方在網路放話嗆聲,徐稱叫綽號「囝仔昌」劉姓男子爲「舅舅」,但劉的小弟不滿老大剛車禍過世,無端捲入風波,對老大不尊重,劉家班也到場瞭解。
雙方約定4月7日凌晨,約在南區萬年殿附近,友人察覺有異勸阻徐,找人到場探探,遭林等人毆傷,談判未果,雙方同晚再約永康億峰傢俱行附近談判破裂,林澤峰涉在永康重劃區涉持槍朝徐心臟處開槍中彈後倒地。徐女友見狀趕忙要將徐載去就醫,但林澤峰、林昱愷合力強行將徐載往安南醫院急診室門口,硬推下車後離去。徐經急救仍告不治。
此案原訂於今天下午5點於第十三法庭宣判,但3名合議庭法官和6名國民法官,評議時間不如預期進度,先是延至晚上6點30分,後來又延後到晚間8點40分宣判。
臺南地院國民法庭今天依殺人等罪,判處林澤峰有期徒刑23年。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