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瘦肉精抽驗172件 均未檢出
▲臺南市衛生局,針對市面上販售之禽畜肉品抽驗瘦肉精。(圖/衛生局提供)
臺南市衛生局針對市面上販售之禽畜肉品抽驗瘦肉精,從103年起截至105年6月共抽驗172件,包括牛肉17件、豬肉71件、禽肉84件,均未檢出瘦肉精。
臺南市衛生局指出,「瘦肉精」是在畜牧業中的俗稱,爲乙型受體素的一種,添加於動物飼料中可以增加家畜、家禽的瘦肉比例,臺南市衛生局透過產品之動物用藥、農藥殘留等後市場監測,及透過跨局處協調合作與溝通機制,全面性管控食品衛生安全。
臺南市衛生局長林聖哲說,爲確保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食品安全,除源頭監控食材供應商外,學校亦透過瘦肉精快速篩檢自主檢驗肉品,104年學年度第1學期以瘦肉精快篩試劑抽驗1481件,其它10件有疑慮者,經衛生局複驗後,全數均與規定相符。
林聖哲局長表示,臺南市衛生局103年抽驗禽畜肉品瘦肉精60件、104年65件、105年度截至目前47件,均未檢出。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爲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即規定國產、進口豬肉都不能驗出瘦肉精,若製售之豬肉有違反本項規定者,將依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衛生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