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工會版草案出爐 增安全條文

臺灣鐵路企業工會昨日提出公司條例草案共24條,與原本政院版的23條有13條相同,11條相異或增減。(本報資料照片)

臺鐵工會版公司條例草案出爐!臺灣鐵路企業工會昨日提出公司條例草案共24條,與原本政院版的23條有13條相同,11條相異或增減。工會新增一條政院版沒提的安全條文,更強調臺鐵公司將概括承受臺鐵各項業務及資產,政府則須概括承接歷史債務,有關償債基金部分,工會更要求交通部自籌,不同意行政院版移撥臺鐵資產設立基金。臺鐵局表示將持續溝通協商。

工會版開宗明義將草案名刪除「國營」二字,確認臺鐵公司是政府獨資、不對外開放持股。臺鐵工會理事長陳世杰表示,工會版兩大重點,一是要求依照民國92年行政院的承諾,亦即歷史債務,政府全部承接;政策虧損政府全額補貼;建設、維修、車輛政府負擔;公司化條例與工會協商同意。第二就是要比照郵政轉調人員資位制。

債務部分,臺鐵有4208億元債務,上週通過的政院版,僅針對既存短期債務1484億由交通部成立基金承接;但工會版要求歷史債務由政府概括承接或設置償債基金,政府須清償所有債務,基金財務來源由交通部自籌,意即不同意交通部用3塊臺鐵土地成立基金承接。臺鐵工會更要求政策虧損由政府全額補貼。

資產部分,工會主張原臺鐵局持有資產,改由臺鐵公司概括承受,自行開發。人事方面,工會強調「由交通部編列預算支應」,且調薪應比照郵政轉調人員。

臺鐵工會也特別將行車安全納入草案,訂定臺鐵公司對於行車安全具直接關聯的核心業務,應以最高標準及自辦爲原則,明定相關辦法,確實優先遵守。

條例施行日期,政院版是由行政院訂定,交通部表示「期待2024年1月1日掛牌運作」。工會則強調須經過勞資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