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規劃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

我市2027年的電動汽車保有量預計爲35萬輛,達到國內先進城市電動汽車佔比水平。爲滿足電動汽車發展的需求,我市近期制定規劃期至2027年的《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佈局規劃》,統籌推進充(換)電設施建設。

我市強化中心城區服務功能,提升充(換)電設施服務水平,加強充(換)電設施覆蓋能力,塑造與城市空間結構相匹配的充(換)電設施建設格局。全市按照“慢充與快(超)充結合、公用與專用結合、近期與遠期結合”原則,統籌推進充(換)電設施建設。堅持充電場景先行,推動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換)電設施爲主體,以城市公共建築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附建的公共充(換)電設施爲輔助,以集中式充、換電站爲補充,建設佈局合理、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換)電設施體系。

在公用充電樁配置方面,以滿足電動汽車充電需求爲中心,全面考量充電場景需求,超充、快充、慢充與換電有機結合,建成滿足全市電動汽車發展需求的適度超前、高效智能的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公用充電設施發展目標爲,依託社會公共停車場、公園、景區、文體場館等大型公共建築物配建公共停車場、大型商業綜合體停車位等建設以直流快充爲主的公用充電設施,滿足私家車、出租車等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到2027年,新建公用充電樁3.5萬樁。

在城際充電樁配置方面,國、省公路所有服務區、停車區大功率直流樁全覆蓋,充電車位比例不低於10%,充電距離小於50公里。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沿線場區充電樁安裝比例不低於小客車停車位的15%,充電距離小於50公里。城際充電設施發展目標,到2025年,太原市現有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有條件的加油加氣站建設大功率直流充電樁220樁。

我市加強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如,在供電服務保障方面,加強電網規劃與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銜接,加快配套電網建設,推動電動汽車有序充電、錯峰充電,提高電網利用效率。電網企業爲充(換)電基礎設施報裝及增容開闢綠色通道,優化流程、簡化手續、限時辦結,保證充(換)電基礎設施快速無障礙接入。在財政金融支持方面,建立多渠道投融資體系,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支持符合條件的充電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範圍,通過各類債務融資方式擴大直接融資範圍,並積極爭取中央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及其他形式的融資支持。

爲保障充電價格水平穩定,我市將繼續加大充電價格監管力度,保障充電企業用電價格按現行電價政策執行,維護正常市場價格秩序,保持價格水平基本穩定。推動和引導電動汽車在電力系統用電低谷時段充電,提高電力系統利用效率,降低充電成本。(何寶國)

來源:太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