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臺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換電站建設標準

新疆網訊(全媒體記者王璇)12月20日,記者從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瞭解到,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聯合新疆新能源自行車電動摩托車行業協會發布《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建設安裝技術規範》和《電動自行車換電站建設安裝技術規範》,這是新疆首次發佈關於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換電站建設的團體標準,將進一步規範新建社區和既有小區電動自行車充換電場所建設。

《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建設安裝技術規範》從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充電樁配置方案、選址查勘、搭建要求、現場施工、安全操作須知8個方面,對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建設進行了定義和規定。

●充電樁配置方案的設備配置要求方面:根據安裝場地低速電動車數量、場站影響力、信號強弱等因素確認設備安裝數量;充電插座與電動車輛數量配比按照需求爲準;根據現場環境和安裝場景確定充電樁的安裝方式。

●充電樁匹配電動自行車安全要求方面:安裝材料要求支架式安裝應使用安裝材料示範表中指定的標準方鋼製作架體,立柱式安裝應採用成品美化立柱進行組裝;主體設備和架體安裝結束後,在顯眼位置安裝指示牌;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應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充電故障自動斷電、過載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充電故障報警等功能。

《電動自行車換電站建設安裝技術規範》從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選址勘察、外市電建設、機櫃基礎建設、換電櫃安裝調測7個方面進行了定義和規定。

●選址勘察方面:選擇本地各大商圈、廣場、寫字樓等外賣場景較多的地方,選擇引直供電方便、易停放車輛、地勢平坦開闊處,遠離變電房等高能源密度場所;選址位置需保證換電站前、後以及頂部0.5米範圍內無障礙物;換電站選址須考慮高地防雷、雨天水淹等情況。

●電動自行車換電站不得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廠房、倉庫、文物保護建築貼鄰或組合建造;不得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燃燒性能低於A級的材料作爲隔離保溫材料或作爲夾芯彩鋼板芯材搭建;配套設置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充電故障自動斷電、短路保護、漏電保護、充電故障報警等功能。

來源:烏魯木齊市融媒體中心/新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