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來外界關切臺紙(1902)下市案,證交所表示,臺紙於去(109)年2月及4月間,分別經過其董事會及股東臨時會通過,與新誠資產管理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並向證交所申請終止上市案,核其決議程序均符合「企業併購法」與證交所「營業細則」之相關規定。
有關媒體報導:「臺紙股東認爲,臺紙越南土地價值超過千億元,顯示當初20.8元的收購價被嚴重低估,因此,有股東已對臺紙董事會及相關主導人提出背信告訴,希望藉由司法得到合理的解釋」等節,金管會主委黃天牧8日表示,將針對媒體披露新事證,請交易所再查證,後續會依法辦理。
證交所傍晚發佈新聞稿表示,將遵照指示依權責查明。
據悉,臺紙已於去年6月1日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