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電動車新制元旦上路!888槍充電樁卻還沒全到位

臺中市設籍電動車數量高達1萬3600輛,明年元旦起,市府試辦實施電動車停車收費、充電以度計費政策。(陳淑娥攝)

臺中市設籍電動車數量高達1萬3600輛,明年元旦起,市府試辦實施電動車停車收費、充電以度計費。全市目前公有停車格慢充共計406槍、快充4槍,交通局預計再增加慢充383槍、快充95槍,預計年底可達888充電槍,但至今僅增加103槍慢充、快充14槍,增幅僅24%,議員抨擊充電槍在收費前夕仍未全部到位,要求延後收費政策。

臺中市電動車快數成長,目前數量高達1萬3600輛,與2020年1534輛相較,成長近8.5倍。由於過往電動車停車只需繳停車費,而不用付充電費,衍生佔用車位等亂象,市府採取停車費與充電費分開計價新制,將於明年元旦起試辦。

臺中市電動車慢充已有406槍、快充4槍,交通局於收費制度上路前,預計年底再增加383槍慢充、95槍快充,合計888充電槍。臺中市停車管理處指出,目前慢充103槍建置完成、快充14槍建置完成,餘均已向臺電請電申請作業程序中,如外線設計、外線施工、用電裝置檢驗等,待請電作業完成後,將盡速開放予民衆使用。

臺電公司表示,今年6月至今,收到交通局共申請131件,已完成送電48件,未完成送電案件臺電皆有管登,大多仍須待申請業者完成待改善及內線報竣,經臺電確認用電安全無虞後,才能完成最後送電作業。

市議員陳俞融指出,交通局原承諾在年底前新增慢充383槍及快充95槍,目前卻僅完成慢充103槍及快充14槍,其餘設施仍在「請電」階段,進度嚴重落後。她抨擊,充電設施尚未完善卻要開始收費,讓市民難以接受,應延後收費政策,待建設達標後再行實施,而非在準備不足情況下,讓市民買單。

臺中市自明年1月1日起,電動車進入公有停車場(含路邊車格),停車費第1個小時免費,第2個小時起依各停車場費率計費;而電動車使用充電槍充電,則依實際充電度數收費,交通局已訂出充電收費費率上限級距,每度17元爲天花板,停管處已要求各停車場業者在出入口處及充電車格處告示收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