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建築師有小三被正宮抓到 承諾不偷吃毀約得賠20萬
臺中市一名建築師已婚育有子女,他妻子在2020年間即收到通知,得知丈夫與樑女有染,丈夫承諾處理,迴歸家庭不再犯,但仍與樑女持續暗通款曲多年,其中樑女更傳送沒有穿着胸罩的「激凸照」、長腿照給丈夫,二人也有貼臉、胸親密合影,一同出國,妻子據此求償,一審判人夫、樑女得賠20萬元。
判決指出,一名臺中建築師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子女,正宮在2020年10月間,接獲樑女丈夫通知,樑女與丈夫有染,正宮質問,人夫允諾將「儘速處理、迴歸家庭」,不過人夫仍持續與樑女不倫,正宮蒐證後,在2022年底提出離婚訴訟,也在去年間提出侵權損害賠償告訴,向丈夫與樑女求償100萬元.
不過樑女、建築師都否認是交往中男女朋友,強調沒有發生性關係,妻子提供的照片,僅是樑女日常運動拍攝,其他對話截圖屬於朋友間玩笑,另外朋友一同出遊,勾肩搭配屬正常,而載朋友返家也是正常友人互動,不能據此推測二人有不倫。
臺中地院審酌,建築師妻子提供的證據包括,樑女僅穿運動內衣,未穿胸罩的激凸照,還有附註「今天上班的老婆」自拍照,以及在牀上露腿的私密照,另外二人也有臉貼臉、胸部相貼、噘嘴做出親吻的照片,樑女也曾傳訊「我很愛你依賴你」,「不知道未來如果她(即原告)知道了,我該怎麼辦,可能什麼都沒有了」。
另外,樑女跑步時發臉書,將跑的公里數跑爲建築師的生日,以及樑女在白天開車載建築師返回住處的監視器,二人也在去年3月至4月間同班機出境的紀錄。
一審審酌,建築師妻子在2020年間即已知丈夫出軌,直至2024年具狀求償,侵權時效回溯2年至2022年,逾期部分,無法求償,審酌雙方資力、社會地位等情狀,認建築師、樑女得賠20萬元,其餘訴請駁回,仍可上訴。
臺中市一名建築師外遇女子,臺中地院判二人得賠建築師妻子20萬元。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