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某醫院爆打人性侵、變造監視器 警方:非事實

臺中市南區一間醫院所今被人爆料給週刊,在4年前有病患性侵案件,但院方卻持經變造的監視器畫面給警方,警方在事隔2個月後才製作筆錄,甚至指控警方不想追查,另外醫院內一名幹部,也被指控涉嫌毆打病患,但院方卻包庇。第一警分局表示,週刊報導性侵案一事與事實不符,並未接獲報案,另外有關病患遭護理人員傷害一事,已依法送辦;醫院表示,此案已進入司法,變造監視器的說法也非事實。

第三警分局今澄清,有周刊報導,分局勤工派出所於處理性侵案件時,院方提供剪接變造過的影像予警方一節,經調查後確認,分局沒有接獲該件報案,另外分局也依報導所述時間清查,也查無無相關案件,「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在此嚴正澄清。

三分局指出,有關週刊報導分局轄區一間醫療院所內,有護理人員對所照護病患疑有不法情事案,經查分局是在去年年9月25日接獲楊姓老翁(67歲)報案,稱其子楊男(27歲)在院內有遭傷害情事,分局獲報後即依規定查處,經通知相關對象完成筆錄資料,全案已依傷害罪送辦。

依據鏡週刊報導,臺中市一家醫療院所的林姓組長(49歲),疑受到院方包庇,肆無忌憚對病患揮拳毆打,去年9月間毆打院內一名受監護處分的楊姓男患者,還稱是「物理治療」,此案在今年4月間已經傷害罪起訴,家屬求償50萬元,但未獲得林男迴應。

週刊引述,該院在4年前曾爆發男病患性侵女病患的案件,因被害女子有腦傷,無法正常表達,以手寫方式,透露遭性侵的情事,但院方未馬上報案,反而提供變造過的監視器畫面給警方,甚至也指控第三警分局勤工所受理報案後,事隔兩個月才做筆錄,態度消極。

醫院迴應,楊男是彰化地檢署囑託執行監護處分治療的精神科個案,當時檢方委託時有陳述楊有嚴重攻擊行爲,曾5天打了10多人,彰化無院所有意願收治,楊男是精神疾病患者,有暴力傾向,醫院收治後,都有依法妥適處置,也有回報彰化地檢署。

醫院也說,有關院內發生病患性侵案件的報導是「子虛烏有」,醫院有依規建置制度、通報監管機制,不可能有包庇性侵情事。

醫院左姓社工科主任說,請外界重視精神科醫療,針對部分病患家屬對媒體的說法,予以尊重,但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當事人都已離職,沒有評論,也沒有所謂變造監視器畫面一事。

臺中市南區一間醫院被人爆料有毆打病患、包庇性侵案一事,院方今由社工主任出面說明。記者洪敬浤/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