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蟲佯高價包養少女敲價騙色「重挑逗、聲音嗲價格高」
男網蟲佯包養少女騙色,騙到汽車旅館敲價,配合度以重挑逗及聲音價錢高。中檢將男蟲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阮姓男子與洪姓女網友交往,在2014年間老爸因病住院,卻向洪女詐稱老爸癌症過世,欠醫藥費超過百萬、還需喪葬費,向洪女籌錢,先後共騙走12萬元;2015年間他在網路認識17歲女高中生,宣稱以每月9萬至24萬元包養,但要以「配合度」重挑逗及聲音等條件決定金額,約到汽車旅館「敲價」發生性行爲後,還誇口包養15萬元,但卻消失無蹤。臺中地檢署偵結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阮男曾因恐嚇等案曾入監服刑,2013年出獄後即在網路上找尋女子騙財騙色。他在2015年8月17日在「愛情公寓」交友網站認識17歲少女,向少女宣稱:「如果妳要做援交,倒不如我養妳,每月9萬到24萬元」,並以「配合度」「重挑逗、聲音」等配合度來決定金額,他在3天后即開車將少女載到中市北屯區1家汽車旅館開房間「敲價」,兩人發生性關係。
此外,阮男早在2014年4月初在交友網站認識洪女,自稱是眼鏡買賣貿易商,宣稱以結婚爲前提,兩人同年5月成爲男女朋友,阮男6月20日告知洪女他老爸癌症過世,積欠醫藥費超過百萬元,遺體已委託殯葬業處理,急需錢辦喪事,陸續請求洪女幫忙籌錢,等他的公司所融資的500萬元撥款下來,就可還錢。洪女信以爲真,自2014年6月底到7月初共匯款3次,總金額爲12萬2000元。
阮男到案,在包養少女部分,坦承見過女網友穿制服,第一次與該女約在臺灣大道與英才路口見面,她穿着學校制服到場,他與對方談「包養」的細節急做網路模特兒等事;第二次纔到汽車旅館,兩人有撫摸、擁抱等身體接觸。針對父亡詐財部分,檢警調查發現,阮男的父親曾在2014年5月23日住院,且到同年6月5日就出院了,之後就未再住院了,人明明活得好好的,根本沒生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