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社區大樓成貓狗繁殖場 80隻犬貓將開放認養

臺中市北區1處社區大樓頂樓及地下室遭佔用成爲貓狗繁殖場,民衆黨臺中市議員江和樹與市府動保處今天前往勘查,除將現場80只貓狗進行安置,因飼主已辦理放棄,將開放民衆認養。

江和樹接獲民衆檢舉,社區大樓頂樓及地下室遭住戶佔用成爲貓狗繁殖場,貓狗被關在狹小鐵籠內,還隨地便溺,除了叫聲擾人,也製造環境髒亂,住戶長期忍受污染與噪音,雖然多次向市府檢舉仍無法解決問題。

江和樹下午與動保處人員進入社區,發現狗狗被關在已被斷水斷電的陰暗地下室,也在飼主住家內發現正在哺乳幼犬的母狗,飼主甚至自行爲狗狗施打針劑,經初步清點,共發現貓6只、狗74只。

國民黨市議員陳文政也說,飼主養狗的問題已困擾大樓住戶很久了,之前有通報環保局及動保處,但問題依舊,如今隔壁有新大樓,私人繁殖場就浮上臺面。

臺中市動保處接獲通報後派員到場發現,行爲人飼養犬74只、貓6只,現場有飲水不潔、籠內糞便堆積等情形,也發現未絕育犬貓,且查獲有3只幼犬,涉非法繁殖。

爲保障動物安全,動保處說,已當場扣留全數犬貓帶回安置,後續將釐清動物來源及是否有受傷情形,若查有故意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情形,將函送地檢署。另外,因飼主已辦理不擬續養手續放棄全數犬貓,後續將依臺中市動物收容處理流程於絕育後公告民衆認養,並將這名飼主列爲禁止飼養黑名單。

動保處說明,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特定寵物的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若故意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動物保護法可另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