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銀董座王貴鋒涉挪10億公款 是否解職?金管會稱要看這件事

臺中銀行董事長王貴鋒。圖/臺中銀行提供

金管會去年金檢發現,臺中銀(2812)、保經子公司涉有租用飛機、豪車、招待所等租金超過十億元,有使用管理、事前決策、事中招標等缺失,今(1)日宣佈對臺中銀、臺中銀保經處1500萬元並對臺中銀董事長王貴鋒停職三個月、及對臺中保經賴董事長、許總經理兩人月薪砍半,爲期三個月。

檢調日前才大動作搜索,並將王貴鋒、臺中銀保經現任董事長賴麗姿等聲押禁見後,金管會今天立刻祭出懲處。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金管會是依缺失情節、對王貴鋒停職三個月,後續再看檢調案情發展,依照《銀行法》35條及「銀行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等規定,需要等判決確認,纔會進一步評估是否解職。

金管會是在2023年3月對臺中銀金檢時發現,臺中銀及保經子公司從2020年砸逾十億元向周姓行銷公司及其關係戶,贊助廣告費、並租用飛機、豪車、招待所等,其中光贊助廣告費用,讓周姓行銷公司營收最高達9成都來自臺中銀和子保經公司。

金管會認爲臺中銀有三大缺失,一、租用交易決策失當,二、未確實執行內控,三、未完善落實內控制度,核處臺中銀1200萬;另保經子公司也有明顯內控缺失,處300萬元,合計1500萬元並停職王貴鋒三個月及對保經子公司董總月薪砍半。

林志吉說,根據臺中銀陳述意見,指稱租用豪車是爲了提升客戶體驗,但實際上使用禮賓客戶卻只有兩次,租用飛機卻從未使用過,金管會認爲在使用管理上、或是事前決策、事中招標都有問題。

據調查,臺中銀從2020年起租用飛機,13個月租金總計達1.04億元,期間均未使用,同年9月起,長達一年也租用高價公務車提供禮賓接送每月租金82萬元,租賃期間僅有2次客戶申請體驗,顯示租用飛機、豪車決策失當。

金檢也發現,這逾十億元租金費用全來自一家周姓行銷公司及其關係戶,臺中銀和該周姓租賃公司密切往來、該公司9成收入更來自臺中銀。

金管會認爲,即便周姓租賃公司非臺中銀利害關係人但過度密切,但臺中銀對周姓租賃公司辦理授信時,不僅未謹慎評估、也未依規評估經濟實質關係及留存檢核紀錄,做後續交易控管。

換言之,臺中銀不僅付廣告費、又借錢給周姓租賃業,還跟該公司租飛機、汽車及招待所,簡直是「獨厚」這家周姓租賃業者。